张某(男,38岁),被泉州警方抓获!

日期:03-16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N海都全媒体记者杨江参通讯员洪妙姗

“老板,你的电动车借我骑一下,

我去工地拿一个桶来装汤”

“老板,你的电动车有没有电,借我骑一下”

……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可偏偏有人流窜各地,假借“订餐”之名,顺便“借”个车,行“骗车”之实。3月15日,南安警方就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件。

近日,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接群众张老板报警:3月6日上午11时,有一名白衣男子到店称要订十几份工地餐,订餐后该男子说要借电动车拿东西,直至下午,一直未见该男子取餐及还车,其感觉被骗,遂报警。

张某(男,38岁),被泉州警方抓获!

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调取案发现场周边路面公共视频并延伸,经缜密侦查、分析研判后,快速锁定嫌疑人张某(男,38岁,河南省邓州市人)。并掌握其已离“泉”到“厦”信息,随后火速赶往,在当地公安局协助下,根据已有线索对嫌疑人落脚点进行进一步研判、追踪、确认。最终,于3月8日晚8时许,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新村某出租房内将其抓获。

经审讯,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其交代:3月6日上午10时许,他步行到晋江市安海镇某牛肉馆,找老板订二十份工地餐,随后谎称要去工地拿桶装汤,便向牛肉馆老板借用电动车骑行离开。但由于在车上没有找到行驶证,其担心会影响电动车转卖,于是在11时许,他便骑着“借”来的这辆车到水头高速路口的某小吃店,以同样的套路找老板订了十几份工地餐,并称自己有事情要离开,因自己电动车没电,需要借用老板电动车,且“理直气壮”保证会将“自己没电的车”停在店里,随后骑走小吃店老板电动车,转手便将车卖掉。

3月7日中午1时许,张某坐着公交到官桥镇某工地附近沙县小吃店找老板订了二十几份工地餐,以要带老板认送餐地方为由,让其骑电动车载他去工地,到达工地门口后,找老板借车谎称要去载个工人过来,就把车骑走了。但他很快发现这辆车上也找不到行驶证,于是故技重施,骑着“借”来的电动车到前梧工业区某拉面馆,让老板炒五份面,再次以有事离开车没电为由找老板“以车换车”。

张某(男,38岁),被泉州警方抓获!

目前,张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这种借用电动车式的诈骗存在已久,但在泉州市目前尚且少见,请大家务必互相转告,若有不熟悉的人借用电动车时,一定要长个心眼,谨防被骗。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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