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称龙眼干缺斤少两要三倍索赔,淘特:下架商品,可退订单款

日期:02-20

林女士购买的5袋龙眼干只有1610g。受访者供图

林女士购买的5袋龙眼干只有1610g。受访者供图

近日,消费者林女士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tousu.thepaper.cn)反映,她在淘特App上购买桂圆干后发现,商家涉嫌欺诈消费者、缺斤少两。她以“商品成分描述不符”为由申请售后退款,遭到商家拒绝,拒绝理由为“将商品退回后才能退款”。

林女士称,她申请平台介入,退款申请被平台驳回。

2月16日,澎湃新闻联系淘特App客服人员,对方表示24小时内给回复。2月17日傍晚,淘特表示可以给林女士进行退款处理,并且下架商品,已与林女士达成一致。但林女士称,她对处理结果并不满意,她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继续维权。

消费者投诉:

林女士介绍,1月25日她在淘特App上购买了5袋标称500g(共计2500g)的龙眼干,商品详情显示,除去包装等重量,龙眼干净含量为450g。她收到货之后,发现5袋龙眼干算上包装仅有1610g,其中还掺有300g脱氧剂。

林女士认为商家存在欺诈消费者、缺斤少两等问题,于是在淘特App上以商品成分描述不符为由,申请“仅退款”,但遭到商家拒绝。林女士称,她随后申请淘特客服介入,客服驳回了她申请的售后服务,该笔订单在消费者端的维权入口被迫关闭。

林女士说,淘特App客服在驳回申请前未与她核实,她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应当以商品价格的三倍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应该按照五百元赔偿。淘特App作为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也应该承担责任。

企业回应:

2月15日,澎湃新闻就此事联系涉事商家。商家表示,已经给林女士提供了补偿方案,同意补差价12元,或补发货品,店铺可以承担邮费。该商家认为,要求三倍赔偿是“恶意敲诈勒索”。

2月16日上午,澎湃新闻就此事联系淘特App官方客服,对方表示将在24小时内对林女士的订单进行反馈。

2月17日傍晚,淘特App客服回电澎湃新闻称,可以为林女士全额退款,并且下架商品,处罚商家。但对于商家具体的处罚结果,淘特App表示不方便对外公布。

上述客服人员称,这一处理结果已经与林女士协商一致。但林女士随后对澎湃新闻表示,这个结果只是淘特的单方面说辞,她对处理结果并不满意,目前已将这件事情反映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和12315等相关部门,要求平台和商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赔偿。

责任编辑:薄晓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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