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违停未贴罚单,执法岂能“自己人”例外

日期:02-19
交警

其实不仅是执法能力和水平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打破那种默契,那种不同机构、部门之间相互偏袒的默契

日前,有网友发布视频反映,在西安市某条道路边,所有违停车辆均被贴条,唯独喷涂“市场监督监管”字样的车辆没有被贴条。2月18日,西安交警莲湖大队发布通报称,视频中车辆系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属于违法停放,已对驾驶员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公务车违停未贴罚单,执法岂能“自己人”例外

同样是违停,私家车挨罚,公务车却得以豁免,在一排违停贴条的车辆中,相当惹眼。这种区别对待的做法,当然会引发网友的不满。在舆论围观下,当地对违停的公车依法处罚,是应有的纠偏动作。

100元的违停罚款,谈不上有多高,但重要的并不是罚金多少,而是能否做到一视同仁,对公务人员和普通人员的违法行为,一碗水端平地给以处罚。公务人员带头违停,如果还光明正大地免于处罚,岂不是纵容他们将违法停放当成一种特权?

在此次通报前,当地交警大队曾解释,可能是执法时该车辆尚未停放在此处,建议市民直接举报。

就算真有这么巧,也未改变违停本身属于违法行为的事实。对此,更应该第一时间主动展开核查,而不是推测原因,等舆论发酵再被动介入。再者,违停就是违停,跟执法时机没有关系,这个行为只要发生了,以结果论,就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处罚。

一些公务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因为情况特殊,可能会出现一些违反规定的用车行为,这些都可以理解。但既然是日常用车,就该严格遵守规定。对违法停车等行为,交警部门也应该依法执法,而不是搞区别对待。

事实上,为了规范公务用车,此前发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特别提醒:“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而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的规定,也并没有将公车排除在外。

现在的公务车辆,一般都有专门的标识。公务车辆在外,代表的是政府机构的形象。正因如此,对公务用车更得强化监督,出现违法行为,非但不能宽纵,反而要严格处罚,这才能达到警示效应。试想一下,如果没有任何惩罚作为代价,公车想怎么停就怎么停,在负面示范下,一般人谁还愿意老老实实地按规矩停车?

当地交警回应称,对当日执勤民警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强化责任意识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其实不仅是执法能力和水平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打破那种默契,那种不同机构、部门之间相互偏袒的默契,不要让执法监督给“自己人”开口子。

无论如何,公车违停事小,但如何处理公车违停,却不是一个小问题。交警执法,只有保持公平公正,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才能真正让人信服。如果执法看人下菜,违停可以免罚,只会滋长更多的特权意识。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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