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引关注 专家解读:制度完善最大看点是“回归服务生育本位”

日期:01-31

“从此以后单身也能生育了?”近日,将于今年2月施行的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因取消了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生育数量等限制条件而受到广泛关注。

在这一《办法》中,更改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更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根据省卫健部门对媒体的回应,之所以将生育登记的主体从夫妻变成凡生育子女的公民,是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实际上,早在四川之前,全国已有多地完善生育登记制度,取消生育登记限制,这些针对生育登记制度的调整以及生育政策的变化,释放出哪些信号?不再将“是否已婚”作为生育登记的前提条件,又意味着什么?

1月31日,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人口学系主任杨凡接受了封面新闻记者的专访,在她看来,从全国和各地推出的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来看,本轮生育登记制度完善的最大特点是让生育登记制度回归本位,即为群众提供优质的生育服务、为人口统计提供重要的数据来源。

生育登记不再要求结婚证明?

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引热议

据四川省卫健委发布的通知显示,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根据规定,新《办法》适用于双方或一方为四川省户籍人口,以及在四川省长期居住且持有四川省《居住证》的非四川省户籍人口。

所谓生育登记,其内容包括夫妻双方(公民)基本信息(含户籍信息、居住信息、婚姻信息等)和子女信息(含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的现存子女)等。

相较于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新《办法》主要修订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新《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二是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新《办法》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三是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新《办法》规定,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四是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新《办法》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取消结婚限制等同于“不结婚也可以生”?

网友担心引发伦理争议

在这份《办法》公布以后,有网友认为,是否意味着生育不再受结婚登记的限制?“单身也可以生育孩子?”也有网友也提出疑问,此举会不会造成未婚先孕等现象的增加?

对此,四川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生育登记并不是上户口,办理生育登记,是为了保证妇幼服务更好地开展,保障相关部门对当地人口的有效监测。《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

记者注意到,对于取消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有人提出,“不结婚也能生”会不会是鼓励出轨、鼓励私生子等,还有人担心会引发社会伦理问题的新一轮挑战。有网友认为,如果生育登记新政能够落实,生儿育女将不再受生育数量的限制,这对于生育多个孩子家庭,和一些离异重组家庭来说都挺好;也有网友提出疑惑,“不一定非要结婚才能生孩子,那么是否意味着未婚先孕等现象会增加?”

生育政策取消结婚限制,这一变化释放出怎样的信号?1月31日,杨凡告诉封面新闻记者,生育登记的功能主要有两点,其一是为每位公民提供了可以用于获取权益和服务的合法身份认定,另一方面也为国家进行人口统计、公共政策制定提供了必要的数据来源。

在她看来,之所以这次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会引发热议,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人口负增长背景下,大家对人口问题更为关注;二是这类政策出台的地区增多,逐渐形成一种趋势。

但她同时也指出,生育登记不等于“上户口”。因为生育登记是在健康卫生部门,但是上户口这事是在公安户籍部门,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目前无论是进行生育登记还是上户口,都不会与是否符合政策性生育这件事挂钩,也就是说,哪怕你是第四个孩子、第五个孩子也可以去做生育登记,只要是生育孩子的都可以去进行登记”。

杨凡认为,生育登记是生命登记制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生育登记不但为每个人提供了可以用于获取权益和服务的合法身份,也为公共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必要的数据。就目前全球的状况来看,由于中低收入国家尚未建立完备的民事登记和生命登记制度,仍有25%的5岁以下儿童没有官方的出生记录。中国目前的民事登记和生命登记制度已经基本建立,特别是在生育登记制度方面,已经有比较好的基础,“事实上,政策的导向是,只要生育子女,就可以办理并应当办理生育登记,每一位孕妇、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平等的生育服务”。

杨凡告诉记者,从全国和各地推出的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来看,本轮生育登记制度完善的最大特点是让生育登记制度回归本位,即为群众提供优质的生育服务、为人口统计提供重要的数据来源,“现在正逐步实现向单纯生育登记制度的转变,生育登记不再与生育数量、婚否等限制条件相挂钩”。

责任编辑:薄晓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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