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刑满释放人员以“刑满释放”为标签吸引流量、做“励志网红”并直播带货、经营粉丝群的网络现象受到关注,“刑满释放人员可否当励志网红”“多平台回应刑满释放人员变励志网红”话题登上热搜。
1月22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表示,近期已全面排查清理以“刑满释放”为标签的搞笑、卖惨、博取流量的不良网络视听内容。截至1月21日晚,共排查处置违规账号222个,清理违规内容3345条,下架相关话题207个。
多位专家、律师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相关治理并非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歧视或再就业权利的剥夺。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次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以刑满释放为标签去吸引流量、再变现,并不意味着刑满释放人员不再具有做博主、主播的资格。
全面清理排查后,以“刑满释放”为标签人员的直播带货行为得以规范。朱巍认为,下一步应是呼吁相关部门明确互联网营销师下属“直播销售员”新工种的准入门槛。
全面排查
处置涉“刑满释放”违规账号222个
1月18日,“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推文宣布,为营造喜庆祥和的春节网上舆论氛围,中央网信办决定即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2023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其中涉及,持续巩固“饭圈”治理成果,切实维护良好网络文娱生态,集中整治各类不良“网红”问题,严肃处置存在炒作劣迹行为史、刻意扮丑等问题的“网红”博主,查处炫耀服刑经历、美化服刑生活的所谓“励志网红”。
1月22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表示,近期,广电总局迅速部署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广电局,组织抖音等重点网络视听平台立查立改,全面排查清理以“刑满释放”为标签的搞笑、卖惨、博取流量的不良网络视听内容。截至1月21日晚,共排查处置违规账号222个,清理违规内容3345条,下架相关话题207个。
据悉,本次排查,各网络视听平台在账户信息上,强化对相关用户的头像、昵称、简介、背景图等基本信息审核力度,如:账号在用户名及简介中使用“刑满释放”“出狱”“服刑”等表述,平台强制对账号进行用户资料重置,同时限制用户修改用户资料7天。在关键词上,围绕搜索、评论等环节,梳理汇总83组关键词对直接搜索内容、搜索联想词等进行严格限制,严防相关违规信息展现。
律师解析:
这不是歧视是对公民一视同仁的要求
刑满释放人员就不再能做博主了吗?专家给出的答案是,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做博主、主播进行分享、创作,但不能以“刑满释放”为标签进行流量的吸引。
“这不是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歧视,也不是对刑满释放人员参与网络直播权利的剥夺,而是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的要求。”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对红星新闻记者说道。
邓千秋表示,《监狱法》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其他公民有参与网络直播的权利,刑满释放人员当然也享有这样的权利,可以依法进行网络直播,点评热点事件,分享生活的点滴感悟,推荐好看的文章、有用的商品等等。但是,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进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的,不得“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信息。刑满释放人员借网络直播之机炒作其曾经的犯罪劣迹和“服刑生活”,贴上“刑满释放”的标签进行哗众取宠的,违反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应受到处理。
↑某主播的短视频账号资料图
2022年4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严禁违法失德人员利用直播发声出镜。网络直播平台在主播和嘉宾选用上要严格把关,坚持把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准、社会评价作为选用标准。对政治立场不正确、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范人员坚决不用。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表示,坚决抵制刑满释放人员通过短视频和直播博取流量,将定期对涉及刑满释放人员的违规内容进行复盘,组织相关审核和运营人员进行专题学习,探索建立恶性刑事案件犯罪人员身份识别机制,严防此类人员利用网络视听发表不良内容,产生重大负面舆情,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视听空间。
“这并不是说刑满释放的人员就不再有做博主、主播的资格,但是相关账号以‘刑满释放’为标签引流、炫耀这种经历的,还有一些有MCN公司在背后运营来获取流量的,毫无疑问是有问题的。这次行动也从政策角度表明了,这属于一种违规的信息。”朱巍说道。
专家进一步呼吁:
明确新职业“直播销售员”准入门槛
2020年7月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11个新职业,其中互联网营销师下面的“直播销售员”工种成为本次颁布的国家新职业,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引发关注。至此,“电商主播”“带货网红”的正式职业称呼定为“直播销售员”,以引导带货主播向职业正规化发展。
朱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主播是一个出现在公共领域中的社会形象,其代表的不仅是一个普通职业,更是需要打造人设来进行对外表演的特殊职业,并会对粉丝产生影响。
朱巍表示,“刑满释放”标签主播在进行相关直播的时候,会用一些特殊语言,平台识别存在困难,在行为、内容规范之外,更应在准入门槛上有所设置。
朱巍说,目前,互联网营销师正在全面培训并颁发相关资格,以后需要培训和持证上岗。他进一步呼吁,如果不允许有犯罪记录者进入这一行业,对用户价值观的传递和保护将起到一个重要作用。
“不是所有行业都是一样的,主播是一个标志性的行业,对外具有巨大的话语权,其内容的表达所带来的流量是可以变现的。那么这种职业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者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甚至再狭小一些,是无故意暴力犯罪记录证明,或者规定有几类犯罪是不行的。我觉得会更妥当一点。”朱巍说道。
红星新闻检索相关培训机构的报名资格发现,新职业直播销售员报考资格中并未明确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其报考需满足条件为,年满18岁、“热爱新媒体、电商直播行业”以及“身心健康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责任编辑:祝加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