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暖曦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刘暖曦应当在2023年1月9日之前完成赔偿。10日上午,江秋莲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正在就这笔款项是否到账进行确认。
江秋莲在江歌墓前读判决书(图片来源:江秋莲个人微信公众号)
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青岛中院认为,刘暖曦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暖曦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对媒体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暖曦应当在二审判决生效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也就是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1月10日中午12时许,江秋莲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查过账,“没有收到赔偿金,我已经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
此前,刘暖曦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其微博被封号。
此前报道
刘鑫“募捐”近70万赔偿款,是否涉嫌违法?
近日,刘暖曦(曾用名刘鑫)在微博发起案件赔偿款募捐引发网络热议。
在其微博文章中,刘暖曦表示日后将会对募集款项进行偿还。
目前,刘暖曦微博账号已被永久禁言。
个人赔偿款能否募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这也就意味着,募捐的主体应为慈善组织,个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个人赔偿款不能募捐。
刘暖曦通过社交平台打赏功能寻求网友帮助的行为,更符合网络个人求助的特征。目前,我国法律并未禁止对赔偿款的个人求助,但个人求助并非毫无限制,根据《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相关规定,互联网平台应当将公开募捐信息与商业筹款、网络互助、个人求助等其他信息区分,并明确告知平台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同时,平台还应杜绝发布包括妨碍社会安定、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信息。
个人求助所得款项挪作他用,该担何责?
如果刘暖曦以帮助偿还个人赔偿款为由发起求助,却将所得款挪作他用,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无力偿还赔偿款,有何后果?
在本案中,赔偿款是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刘暖曦必须按照生效判决支付赔偿款。如果刘暖曦本人无力支付赔偿款,将会被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查明刘暖曦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院将会依据法律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向刘暖曦发出限制消费令,视不同情况将其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或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根据申请人申请,继续查封、扣押、冻结其名下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等财产信息。将来如果发现刘暖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恢复强制执行。
另外,有网友指出,如果刘暖曦无力偿还赔偿款,是否可以执行其父母的资产。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刘暖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院不能直接执行其父母的财产。但如果其故意转移财产给父母、逃避赔偿,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执行相关财产的。
责任编辑:薄晓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