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可能再进一步将新冠病毒感染降至丙类传染病?中疾控回应

日期:12-27
新冠肺炎

财联社12月27日电,中国疾控中心应急中心主任李群表示,根据传染病传播方式、传播速度、流行强度以及对人体健康、对社会危害程度的不同,传染病防治法将法定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丙类传染病通常是一些常见、多发的传染病,像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手足口病等共11种。对这类传染病防控重点是关注其流行趋势,控制暴发流行。是否进一步将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丙类传染病,取决于它的危害程度,需要持续监测疾病发病情况和病毒变异情况,有了充分依据后,经过科学评估,再考虑是否从乙类调整至丙类。一般来说,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病毒毒株较为稳定,毒力致病力最好能进一步降低;二是对疾病的认识更加全面、系统,预防和治疗手段更加成熟;三是群众对疾病风险有更为充分的认知,个人防护能力不断提高。目前尚需一定时间去观察研究,积累更多科学数据进行评估。(人民日报)

梁万年:新冠调整为乙类乙管不是放任不管,地方未出现大面积重症死亡 新冠感染核酸和抗原已转阴,为何还会胸闷气短、心率加快?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