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未调的成都出租车运价或将调整

日期:11-30
成都市出租车

11月29日,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中心城区融合区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调整听证会,会上听取各界代表对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从会上获悉,此次出租车运价调整,现有车型起步价保持不变,车公里租价由1.9元/公里调整至2.3元/公里。同时,调整夜间行驶费用,增设高峰期等候费、春节假期服务费等。

增设春节假期每单5元的服务费

当前,成都市中心城区融合区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仍按照2010年标准执行,至今已实施12年未调整。

12年来,由于物价水平上升、社会平均工资逐年上涨、城市公共交通日趋完善、网约车市场兴起等原因,巡游出租汽车市场整体成本和供需关系已发生巨大变化,加之疫情等不确定因素,现有作价规则已不能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据成都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成都市中心城区融合区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调整方案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方面,调整现有运价方案。根据车型的价格分别设置不同起步价标准(现有车型起步价保持不变);根据成本监审结果,车公里租价由1.9元/公里调整至2.3元/公里;调整夜间(23:00-次日06:00)行驶费用。为缓解春节期间“打车难”问题,增设春节假期每单5元的服务费。此外,增设高峰期等候费,其费用是平峰时期等候费的2倍。

第二方面,建立运价浮动机制。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结算运费±定额浮动”模式。巡游出租汽车政府指导价每年调整不超过2次,每次调整间隔不低于180天。

第三,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将驾驶员人工费用、动力费用、车辆费用、运营管理费用等因素与运价动态调整相挂钩。此后每三年进行合理测算,决定是否启动调价工作。

此次的调整范围(巡游出租汽车中心城区融合区域)包括五城区、高新区、新都区、龙泉驿区、郫都区、温江区、青白江区、双流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东部新区。

缓解特殊时段“打车难”问题

此次成都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调整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5〕42号)《四川省出租汽车运价管理规定(暂行)》(川交函〔2022〕12号),和新出台的《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合理的巡游车运价形成机制,并科学制定动态调整机制。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二者相结合的定价方式,具体定价方式由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并公布”等规定执行。

据了解,此次听证会结束后,还将按照流程,依法开展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等法定程序。待法定程序完成后,将向社会公布正式调价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上述负责人表示,本次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调整后有利于缓解特殊时段“打车难”问题。市民通过运价在节假日、早晚高峰等期间的杠杆调节作用,能在早晚高峰、节假日等特殊时段解决个性化出行需求。

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可利用政府指导价的灵活性,充分参与市场竞争,也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水平。此外,巡游出租车运价实现了从政府定价变为政府指导价,定价更为灵活,更加适应市场化发展需要,促进成都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巡游出租车运价机制调整仅针对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运价仍按照新出台的《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闫宇恒

责任编辑:刘德宾

安徽11月29日新增确诊病例13例、无症状感染者249例 东城区新增病例涉疫风险点位通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