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0元推动一次网暴,网络水军作恶岂能逍遥法外

日期:11-12
互联网

加大司法打击力度,依法论罪是最好的普法宣传。

近日,媒体报道了760元推动的一次网暴,其中购买了标价500元的10万微博“僵尸粉”、160元的2万点赞数和100元的1万转发数,编造女儿被班主任“体罚吐血”的耸人听闻情节,并附上用化妆品兑水染的“血衣”照片,结果爬到当日热搜第一,话题阅读量近6亿。这起发生在2020年5月、由760元引发的“血衣案”网暴事件,买数据的和刷数据的人都因寻衅滋事罪获刑。而在一起又一起的网暴事件中,不时能看到网络水军的身影,以及活跃的黑色产业链条。

互联网在我们的公共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交织一处,早已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网络平台原本应该是一个自由、平等、开放的公共舆论空间,现在却时常被别有用心者利用和控制达到非法目的。这不仅提醒我们,看待网络热点事件应该更加理性、客观,以避免被人愚弄和利用;更为重要的是,网络空间不容掺假注水,要整治网络水军,斩断黑灰产业链,铲除其滋生土壤,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760元钱竟然就能迅速形成网络舆情,清晰呈现出了网络暴力的可怕。网络水军,并不是什么新鲜词,早在玩网络论坛的年代,发帖回帖对某些人来说就是一项工作,不带任何个人的理性思考和感情色彩,成为明码标价的幕后经济交易。而现在的网络水军数量更为庞大,不仅包括一些社会闲散人员,甚至还包括不少在校大学生。

据报道,一些互联网黑灰产业链以“信息咨询公司”之类名义存在,依托社交群组等招募人员、分发任务,控制着大批量注册的“僵尸号”和“真人号”,涵盖市面上几乎所有平台。通过刷单、刷粉丝、刷点赞、刷转发等各种刷数据行为牟利,导致网络信息的虚假和失衡,误导互联网受众,也破坏了正常商业秩序,干扰执法体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2013年“两高”的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有偿删帖和明知是虚假信息还提供有偿发布,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照情节严重程度可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不仅是网络黑灰产组织者可能涉嫌犯罪,网络水军是虚假信息和网暴事件的直接炮制者,某些人可能以为只是发发链接、刷刷差评、转发点赞赚点轻松钱,却意识不到已经涉嫌犯罪。法治意识的淡薄,也是网络水军组织者能够一呼百应的重要原因。

加大司法打击力度,依法论罪是最好的普法宣传。只有真的严打,并且追究刑事责任,才能让更多黑灰产网络水军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血衣案”始作俑者被追究刑责,是一起深刻的普法案例。当然,网络犯罪不像一般犯罪,通常都是运用科技手段,这会给执法机关带来更多挑战,因此还需要结合技术手段,互联网平台也应提供更多数据支持,各方力量协同,使之寸步难行。

网络水军的存在,可能让网络信息严重失真,让网络诈骗和网络暴力四处横行,让网络信用经济失去信任基础,而我们所有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因此向网络黑灰产亮剑,网络安全需要大家一起守护。特别是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承担起更多社会责任,通过完善技术措施堵塞漏洞,不让反水军程序被轻易绕过。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舒圣祥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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