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李小龙肖像不能用了 “真功夫”的教训是什么

日期:11-02

近日,李小龙后人与连锁快餐品牌真功夫的商标纠纷有了阶段性进展。中国商标网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件图形商标无效,于8月25日出具“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被裁定无效的图形商标,均酷似李小龙的肖像及经典动作。

三年前,李小龙后人向真功夫提起诉讼并索赔经济损失2.1亿元,而真功夫方面则表示“时隔多年被起诉,我们也很疑惑”。当时真功夫抗辩的理由是,该商标已经使用了15年,其间虽然遭遇过争议,但一直没有被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如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证明,侵权就是侵权,不会因为侵权商标用得久了就被默认,更不存在所谓“生米煮成熟饭”的可能。

此前,乔丹体育、无印良品等品牌的侵权风波都曾引发争议。商标法的一般原则是“注册在先”,谁先注册商标,就保护谁,由于一些品牌没有提前布局注册商标,在后期维权时就会很被动。但是,商标法也有非常明确的原则:“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2019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无印良品侵犯商标权纠纷案判令良品计画、上海无印良品立即停止侵犯棉田公司、北京无印良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20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乔丹体育公开在报纸和网络上向原告乔丹本人赔礼道歉,并澄清两者关系。这些案例都证明,哪怕在商标注册上“占了先机”,“打擦边球”的行为终究不会被法律允许。

针对20件图形商标被宣告无效,真功夫方面回应称:对公司运营不会产生影响。至于真功夫商标侵权引发的争议,还有待法院审理,不过,多年来很多消费者确实很容易将真功夫商标和李小龙联想到一起。这也意味着,不管真功夫是否愿意承认,它从李小龙的名气和形象中获得一定程度上的收益,是不争的事实。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真功夫在失去李小龙这位功夫巨星的“加持”之后,还能不能靠周到的服务和过硬的品质留住顾客,提升业绩?在中国企业与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的当下,一个品牌在市场中有没有影响力和竞争力,还是要靠自身的硬实力说话。

应该说,真功夫商标长期使用李小龙肖像、乔丹品牌多年蹭乔丹名气的往事,其实都是企业粗放发展阶段的“小插曲”。随着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相关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相信此类争议会逐渐从公众的视线中消逝,企业也会回到依法依规、踏踏实实打造品牌的正路上来。

事实上,对年轻消费群体而言,国货、国潮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当下的本土原创品牌已经拥有了广阔的成长空间。既然如此,与其想方设法傍名人、傍名牌,广大商家不如静下心来,把原创品牌商标做大做强才是“真功夫”。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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