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掌上春城
10月21日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启动新一批文旅奖补申报工作
奖补涉及创意文旅项目、特色旅游商品
创作歌舞艺术精品或高品质大型演艺节目
详情如下↓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稳增长措施》)“支持旅游业加快升级和市场恢复”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措施,评选一批创意文旅项目、特色旅游商品、创作歌舞艺术精品或高品质大型演艺节目,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启动创意文旅项目、特色旅游商品、创作歌舞艺术精品或高品质大型演艺节目奖补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创意文旅项目补助申报
以旅游产品和业态创新为核心,突出旅游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意创新水平高、市场反响好的省内文旅项目,可申报创意文旅项目补助。
(二)特色旅游商品补助申报
新开发的特色旅游商品且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可申报特色旅游商品补助。
(三)创作歌舞艺术精品或高品质大型演艺节目奖补申报
省内歌舞艺术剧目和旅游演艺节目,可申报创作歌舞艺术精品或高品质大型演艺节目奖补。其中,享受过旅游演艺节目纾困补助的项目不重复奖补。
二、申报流程
(一)业主申报
申报单位依据《稳增长措施》《若干措施》,本着自愿申报、接受审计原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http://czt.yn.gov.cn/ygyc/)进行奖补申报,创意文旅项目补助申报按照《创意文旅项目补助申报要求》(附件1)提交申报材料,特色旅游商品补助申报按照《特色旅游商品研发设计补助申报要求》(附件2)提交申报材料,创作歌舞艺术精品或高品质大型演艺节目奖励申报按照《创作歌舞艺术精品或高品质大型演艺节目奖励申报要求》(附件3)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2022年10月21-31日。
(二)县(市、区)推荐
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材料把关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推荐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并担实审核责任。
完成时间:2022年11月2日前。
(三)州(市)初审
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县(市、区)推荐的项目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并进入“阳光云财一网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有关企业下载并打印经审核通过的《申报表》,在指定位置加盖鲜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由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加盖鲜章后将纸质版申报表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
完成时间:2022年11月4日前。
(四)省级审核
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组成专家组,通过材料审查和现场抽查方式,开展省级评审,提出专家评审意见。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公示后形成奖补项目名单。
完成时间:2022年11月30日前。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或主流媒体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积极扩大政策知晓率、参与度和覆盖面。
(二)请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及时通知并指导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积极参与奖补申报,做好材料审核、报送等相关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薄晓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