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辽宁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对鞍山市主城区全域实施静态管理的紧急通告》:
当前,鞍山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经综合分析研判,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10月12日0时起,对鞍山市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及高新区、经开区、千山风景区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住宅小区、村屯实行封闭式管理,居民群众除按照属地统一组织参加例行核酸检测、紧急就医、收取必要生活物资外,原则上足不出户。除保障疫情防控需要的交通车辆外,鞍山市常规公交运营车辆、客运车辆暂停运行。
机关事业单位居家办公。鞍山市及驻鞍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均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志愿者,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到,积极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加强企业管理。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邮政、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军工及其配套企业,有关国家重大项目及涉及产业安全等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合理安排人员实行闭环管理、不出厂区、封闭运行。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快递、药店等企业,要经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方可营业。其他企业及经营场所要全部停产停业,并要求员工配合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重点机构封闭管理。鞍山市主城区各类高校、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等暂停开放。
严格落实域外来(返)人员管理。进入鞍山主城区的人员,比照市民静态管理措施做好服务与管理。来(返)各类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主动报备、落地核酸检测和相应的管控措施。
保障就医需求。在静态管理期间,对急需就医人员(如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等)开辟就医绿色通道。社区管控人员负责与医疗机构对接,确保以上人员得到及时治疗。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统一由120救护车及时送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静态管理措施和时限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市民如有困难可及时联系所在社区(村)、拨打12345市民热线提交诉求。市、区两级已建立专门服务保障队伍,及时响应市民各类诉求。目前,城区各类生活物资保障充足,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将予以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