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4号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当前,我市本轮本土疫情新增感染者数量持续减少,社区传播风险逐步降低,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但连续核酸筛查中仍发现有社会面阳性感染者。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隐匿传播风险排查,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9月23日(星期五)在全市范围继续开展核酸检测。现通告如下:
一、9月23日(星期五)6时起,开展全域核酸检测。凡居住在天津市的广大群众,采样前要在当时居住地保持原地静止,按照各区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街道(镇)、社区(村)组织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不落一户、不漏一人。高中低风险区域和静态管理区域的居民要严格服从属地街道管理,其他区域人员采样后需持有本次核酸筛查采样证明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可安排必要出行,提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出行。
二、全市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本次核酸筛查采样证明、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场所码和健康码的查验,对于未参加本次核酸筛查的,要及时提醒到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各区、各行业部门要加强督促管理。各区防控指挥部要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应检尽检”。
三、对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人员,暂不安排参加此次核酸检测,各区提前做好备案统计,妥善安排后续检测。对于疫情防控、核酸采样检测和城市运行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各区统筹安排,保障工作出行。
四、特别告知
(一)如出现发热,请勿直接前往筛查采样点采样,应主动提前向社区报备,服从社区统一安排,点对点至辖区发热门诊就医采样。如有咽干、咳嗽、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主动向社区报备,按照统一安排单独采样,并接受流调,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居家静止,不得外出。
(二)请广大群众积极主动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和街镇、社区管理工作,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涉嫌故意逃避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广大群众根据社区(村)、网格员、网格小组长的组织安排,使用“天津数字防疫App”或携带个人信息登记二维码、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四)参加采样期间,请广大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发生交叉感染。注意照顾好老人、孩子、孕妇及行动不便人士等特殊群体。(津云)
责任编辑:薄晓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