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赵紫君实习生郑娜
7月14日,一位名叫“提子”的美食网红博主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火爆网络,有科普博主反映,这条鲨鱼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网红疑用濒危大白鲨做美食”迅速冲上热搜。
7月3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南充警方获悉,经鉴定,网红“提子”视频中的鲨鱼确是噬人鲨(也称大白鲨),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视频截图
网传视频显示,“提子”在海鲜超市门口,将一包裹拆开,里面装着一条体型硕大的“鲨鱼”,引来不少人围观。视频称“大白鲨”长2米。城里摆拍后,这条“鲨鱼”又被运到乡下二舅舅家里,进行了分割。“提子”在室外烧了一口大锅,夸张地用了很多调料,尾部用来烧烤,鱼体上洒满了红色调料。视频画面中,左上角写有“人工养殖可食用”的字幕。
此前,视频中的海鲜超市老板告诉封面记者,鲨鱼并不是自己店里售卖,而是博主提前带来进行拍摄的,自己只是借用场地。
7月15日,封面新闻记者曾在电话中询问“提子”购买渠道时,“提子”在电话中表示,她再三和卖家确认,鲨鱼来源渠道正规。
封面记者检索发现,目前,网红“提子”短视频账号所有视频均已消失。
7月3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南充警方获悉,经鉴定,网红“提子”视频中的鲨鱼确是噬人鲨(也称大白鲨),关于噬人鲨来源,并未透露,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先举报“网红疑烹食濒危‘大鲨鱼’”当事人“神話Q爆風”博主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他翻阅“网红”提子以往视频发现,一沿海渔港的视频场景曾多次出现。“我找了几位懂行的专家,推断出那个海边的渔港应该是在浙江,于是给浙江海洋与渔业局打了电话,那边现在也正在追查。”
新闻背景
噬人鲨,又称大白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相当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2017年3月,我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曾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噬人鲨名列其中。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微博博主热议
此前报道
对话“网红博主疑烹食大白鲨”举报者:背后或存违法链条曾和网友组团找线索(红星新闻)
这几天,一段网红美食博主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引发全网关注。有科普博主反映,这条鲨鱼竟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大白鲨(又名噬人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四川南充警方随后介入调查(红星新闻曾报道)。
7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最先举报此事的网友“神話Q爆風”(以下简称“Q先生”),他讲述了此次举报背后的一些事情。“Q先生”说,之所以举报,是因为大白鲨是知名度很高的保护动物,自己不希望以后我们的子孙后代在了解认识大白鲨时,只能从博物馆和文献资料当中了解。
红星新闻记者从一位接近办案人员处获悉,警方目前已找到网红博主“提子”进行调查,接下来也会搜集相关证据并找权威机构进行鉴定。
视频截图
线索
QQ群看到“主播吃大白鲨”消息
和网友组团分角色去直播间找线索
7月15日晚,网友“Q先生”更新了一条微博消息:“那个非法吃大白鲨的博主是我举报的,可能有点突然,但事到如今我也不打算继续隐瞒了。”
7月16日,“Q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关于“网红主播吃大白鲨”的线索,最初是来源于QQ群的一个截图。7月14日上午10点38分,有人在QQ群贴出了主播“提子”和鲨鱼的视频截图。自己之后就去短视频平台搜到“提子”的账号,“根据视频的细节以及群友的反馈,我确认是大白鲨”。
根据“提子”发布的视频内容,视频中的鲨鱼体重约100斤,体型略大于主播“提子”本人。
看过视频后,“Q先生”随后向短视频平台进行了举报,半个小时后,短视频平台给他反馈意见,称已经减少视频推送。当天下午,“Q先生”和一些网友拨打了南充当地渔政部门电话举报。
“Q先生”说,“提子”视频中的鲨鱼拍摄地是在南充,他据此分析鲨鱼应该是从沿海供货商处通过冷链运输运到南充,这背后牵扯的是一违法链条,而要知道供货商在哪里的,只有主播本人及其团体。
“Q先生”希望能找到更多的线索。
“我在群里试探性地提出初步的行动计划,有5人先后响应,于是我建立了行动策划群聊。”“Q先生”说,根据策划行动,他们6人反串成主播“提子”的粉丝,先试探性在评论区表示想要购买鲨鱼,但主播只回应了最顶端两条评论(疑似当时的榜一、榜二),几人随后预定了当晚7点30分的直播。
直播开始前,“Q先生”几个人在群里做了简单角色划定,有人冒充外地水产店的进货商,有人去直播间最先提出买鲨鱼肉,有跟风者,还有想尝鲨鱼肉的小孩。
视频截图
变故
“鲨鱼”事件在网上发酵
主播“提子”提前下播未能提问
“为确保得到主播‘提子’的回应,我们6个人会尽量上榜。直播开始前,我和‘蛇骨’(网名)分别充了钱,并加入主播粉丝团。”“Q先生”说,当晚,“提子”开始在短视频平台上直播带货,他们几人按照之前的策划方案去直播间留言刷屏,之后又给主播“提子”送礼物打赏。
“由于主播一直在售卖粉丝团不想要的商品,导致最开始的榜前十陆续离开直播间,我趁机冲到榜二,‘蛇骨’则冲到榜六。”“Q先生”说,不过,这时候出现了几人预料之外的事情,由于“鲨鱼”事件在网上逐渐发酵,直播间涌入不少网友,纷纷刷屏质问“提子”为何吃“大白鲨”。
“Q先生”说,直播间突如其来的变故,导致自己和队友无法按照原计划向“提子”提问,最后“提子”也提前下播。
“Q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7月15日,他们先后向鲨鱼可能的来源地相关地区渔政打电话说了相关情况,之后也有南充当地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他了解相关情况。
“Q先生”也没想到这个事情会得到如此大的关注。他说,即使这次没有出现主播“吃”大白鲨的事情,这类事件也可能还会继续发生,他希望大家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海洋生态,不希望以后子孙后代了解认识大白鲨时,只能从博物馆和文献资料当中去了解,“如果连大白鲨都保护不了,那我们还怎么有信心去保护其它鲨鱼,还怎么有信心去保护好海洋生态?”
进展
警方已找到美食主播进行调查
接下来会搜集相关证据进行鉴定
事后证明,“提子”拍摄鲨鱼的地点位于南充高坪区某水产店门口,而鲨鱼也是“提子”带去的,借用水产店门口的场地进行拍摄。
网友“黑鳞鸡冠蛇”是一名拥有231万粉丝的知名科学科普博主,还是一名研学导师,也是一名自然科普撰稿人。他这几天也在关注“网红主播吃鲨鱼”事件。
7月16日,“黑鳞鸡冠蛇”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外形特征来看,那条鲨鱼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白鲨(噬人鲨),尖齿鲨是我国台湾地区对大口沙条鲨的俗称。大口沙条鲨的外形与大白鲨有显著区别,而且体型也长不到视频中的鲨鱼那么大”。
网友“黑鳞鸡冠蛇”分析说,视频中的鲨鱼如果是大白鲨,应该是从沿海非法贩运到四川的。“按照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捕获大白鲨这样的国家一二级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是不允许私自售卖的,即使它已经死亡,也不允许上岸售卖。能售卖的国家一二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只能是在名录上标注了‘仅限野外种群’,并且相关证件齐全可以证明是来自于人工繁殖的个体。”
网友“黑鳞鸡冠蛇”介绍,大白鲨是世界性分布的,我国黄海,东海,渤海都有记录,但包括大白鲨在内的大型鲨鱼,目前是没有人工繁殖种群,无法人工养殖的,“那个主播所谓这个是‘养殖大鲨鱼’是子虚乌有的事情”。
如今,对于“提子”视频中的鲨鱼来源,以及鲨鱼是否是网友质疑的“大白鲨”,还是“提子”口中的“尖齿鲨”,目前仍有待警方进一步的调查。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警方目前已找到网红博主“提子”进行调查,接下来也会搜集相关证据并找权威机构进行鉴定。
延伸
有人花1.8万买3颗大白鲨牙
买家和卖家均双双获刑
红星新闻记者检索发现,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在2019年曾审理过一起买卖大白鲨牙的案件。
判决文书内容显示,2012年9月,被告人张某将3颗大白鲨(又名噬人鲨)牙,以1.8万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顾某。经鉴定,这3颗鲨鱼牙中有2颗为噬人鲨所有,噬人鲨系《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所列的保护动物。案发后,被告人顾某、张某接公安机关通知后到案,均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且认罪认罚。
东台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顾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张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均应予刑罚处罚。最终,顾某因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张某因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9年江苏一起案件的裁判文书截图
红星新闻记者王超张倩
责任编辑: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