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唐山"打人案" 施暴者会不会加重处罚?专家解读

日期:06-12
唐山市施暴者专家

6月10日凌晨,河北唐山市一家烧烤店发生多名男子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案发后,当地公安部门迅速成立专案组,锁定相关犯罪嫌疑人并迅速展开抓捕。目前,该案9名涉案人员已经全部归案。

施暴者在公共场合众目睽睽之下,暴力程度令人发指。

昨晚(6月11日),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通报,根据省公安厅指定管辖,发生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公安局将严格依法办案,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被抓获的9人中,嫌疑人刘某、陈某志、陈某亮均有刑事处罚记录,而刘某、陈某志等人还曾涉嫌非法拘禁被网上追逃。共检索到9篇关于主要嫌疑人"陈某志"字样的相关裁判文书,其中涉嫌非法拘禁案、交通逃逸案等。

6月11日上午,唐山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正在进一步核查嫌疑人"前科劣迹"的相关举报。此外,天眼查显示,陈关联的一家公司已被吊销执照。

目前,该案9名涉案人员已经全部归案。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打人者触犯了何种罪名?如果追究责任的话,他们又将面临怎样的处罚,面对引起了全社会公愤的案件,是否可以加重处罚?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沈亮表示,从法律上来说,按照现有的证据,这几个犯罪分子,应当说涉嫌罪名最可能的应当是两个罪名,一个就是刑法中所讲的寻衅滋事罪,因为这个罪当中有一项专门的表达,叫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说非常接近,应当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这个案件中,这个罪犯对这个女孩子又已经专门对她进行人身的一种伤害,所以按照刑法的规定来说,他们的行为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所谓重伤。按照法定的规定,应当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因为他们犯了两个罪,当然他们应当数罪并罚,应当给予一定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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