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火锅品牌贤合庄近日站在了风口浪尖,“贤合庄加盟商维权”的相关内容被网友广泛关注及讨论。
近年来涉足餐饮品牌的明星不少。人气明星的加入为门店直接带来了人气,品牌往往也因明星效应可以迅速成为“网红”店,这为经营者减少了营销成本,客流量的增加也达到品牌和加盟商的“双赢”。
然而看待此类“明星+餐饮”的加盟店模式,不能只看明星热度和流量,需要更多基于商业本质的理性考量。在期待成为“网红”店之前,首先要认清加盟的法律性质。加盟有别于普通的经营模式,是一种商业特许经营的行为。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经营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如果选择投资“明星+餐饮”模式的加盟店,并非常看重明星的营销助力,就要在合同中设置相关条款,明确明星的责任,为自身经营利益提前上好“保护锁”,以合法合规的方式降低投资风险。
此外,如果明星投资品牌之外,还有代言行为的法律关系,则受广告法约束。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推荐,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明星一旦有违法代言情况,不仅要承担高额罚款,甚至会被限制三年内不得从事广告代言。
投资有风险,加盟需谨慎。希望投资者根据自身收益和风险承担能力,理性看待投资行为,避免因为品牌带有明星光环而盲目投资。同时,要提醒品牌方更多关注提高用餐口味与服务,聚焦主责主业,对加盟商所反映的实际经营问题尽快拿出解决方案。打造值得信赖的餐饮品牌不易,更应该“向贤而行”,与加盟商合力提升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
责任编辑:薄晓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