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综合频道
6月2日
余杭法院
人脸+实名曝光了
最新一批失信被执行人
其中
最高欠款达1550000元
最少的欠17836.33元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余杭法院决定对下列被执行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欠款金额、住址等信息,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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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实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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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号:(2022)浙0110执714号
被执行人:裘启龙
身份证号:3301841988****5511
住所地:余杭区瓶窑镇长命村胡林7组闻家塘36号
涉案标的:48905元
02
案号:(2022)浙0110执869号
被执行人:张明德
身份证号:3301251969****6319
住所地:余杭区瓶窑镇塘埠村乔下组一堡村125号
涉案标的:17836.33元
03
案号:(2020)浙0110执9718号、(2022)浙0110执1443号
被执行人:盛虹波
身份证号:3301841986****6019
住所地:余杭区鸬鸟镇山沟沟村20组茅塘25号
涉案标的:233150元、79000元
04
案号:(2022)浙0110执1793号
被执行人:凌曦
身份证号:3301841981****601X
住所地:余杭区鸬鸟镇仙佰坑村21组凌家堂31号
涉案标的:152471.19元
05
案号:(2022)浙0110执1465号
被执行人:赵红忠
身份证号:3301251969****6010
住所地:余杭区鸬鸟镇雅城村13组横山头68号
涉案标的:83101元
06
案号:(2022)浙0110执920号
被执行人:贾月城
身份证号:3301841983****5512
住所地:余杭区瓶窑镇窑北村毛元岭6组王家村29号
涉案标的:264363元
07
案号:(2022)浙0110执766号
被执行人:周子勤
身份证号:3301251966****5814
住所地:余杭区鸬鸟镇太平山村11组里锡康33号
涉案标的:1550000元
08
案号:(2021)浙0110执8000号、(2021)浙0110执8001号、(2021)浙0110执8002号
被执行人:朱天星
身份证号:3301251978****5917
住所地:余杭区黄湖镇青山村23组树桥头45号
涉案标的:173700元、204300元、93150元
09
案号:(2022)浙0110执1531号
被执行人:何鸿杰
身份证号:3301841985****6314
住所地:余杭区瓶窑镇彭公村黄旗组外大山60号
涉案标的:200000元
10
案号:(2022)浙0110执2282号
被执行人:李建敏
身份证号:3303231981****7813
住所地:余杭区瓶窑镇彭公村东皇坞6组东篁坞130号
涉案标的:190000元
这些事情他们都做不了!
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各项义务是每个人应尽的法定义务。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做了明确规定,简单梳理一下:
交通出行方面:
不能坐飞机;不能坐高铁G字头动车组列车所有座位;不能坐其他所有列车的软卧;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的座位;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
住宿方面:
不得住宿星级以上酒店、宾馆。
消费方面:
一、不得购买不动产(一般包括房屋、土地);也不得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二、不得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进行高消费。
三、不得购买非经营所需的车辆。
四、不得旅游、度假。
五、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办公方面:
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子女就学方面:
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当然,这里给大家提个醒,如你之前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已符合屏蔽条件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将及时将你的信息从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屏蔽(注意:此处是指从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予以屏蔽)。
记者还了解到
对拒不执行,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
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人员
法院会依法对他们进行信用惩戒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欢迎社会公众踊跃举报
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
监督限制其消费和经营行为,
余杭法院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89392610(工作日)
在这里
法官提醒所有失信被执行人
如果有履行能力
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就会被罚款或者司法拘留!
如果再不配合
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