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与老伴发生口角,赵大妈随手将3块冷冻红薯扔出窗外,将楼下遛弯的郑大爷砸成轻伤一级。通州法院5月27日发布消息说,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而不是高空抛物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21年8月22日19时40分许,正在小区里散步的郑大爷被从天而降的红薯砸个正着,另有红薯落在旁边的福特轿车车顶上。经查,原来是住11层的70岁的赵某和老伴儿吵嘴,老伴将赵某放在冰箱里的红薯扔在地板上,赵某一气之下,将三块冻红薯从窗户扔了下去。
经鉴定,郑大爷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被砸车辆损失价值人民币1200元。赵某于当日在家中被民警抓获。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在居民小区内从11层楼下往下扔东西,明知行为可能伤害他人身体、损坏他人财物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致一人轻伤、一车损坏,不仅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还侵犯了他人身体健康、财产权益,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和故意伤害罪,因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重于高空抛物罪,依法应当以处罚重的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鉴于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以及没有犯罪记录等多种因素,通州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宣判后,赵某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