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这个有爱的日子对情侣而言
确实是值得期待的
而男女朋友间有时候发发红包
表达爱意也是正常的
然而
最近广东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却审理了一起
“因爱生纠纷”的案件
到底怎么回事?
之前
小张(化名)和秀秀(化名)在认识不久后
就确定恋人关系
并且过上了同居的生活
在热恋期间
两人也用转账来表达爱意
时常转出
“52”、“520”、“5200”等
有特殊意义的金额
两人你转给我,我转给你
也算是礼尚往来
小张通过微信向秀秀转款119次
一共453851.52元
秀秀也向小张转款120次
一共379548元
差额为74302.52元
然而
两人在不久后却分手了
这个时候
小张向当地法院起诉
请求判令秀秀
偿还借款本金73042.52元
另外还要支付利息
法院审理后
一审判决秀秀向小张偿还借款
本金64365元
秀秀一听,不服了
上诉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
庭审中
小张和秀秀对两人间转账金额
性质的认定
也是各有各的看法
小张表示
转账金额100元以下
都用在双方共同生活日常开支
而100元以上都是借款
而那些非整百元的金额中
百元以下的零钱
不作为借款要回来
比如
689元中600元作为借款
89元是给秀秀买东西的款项
所以要求秀秀
偿还借款本金73042.52元
然而秀秀却认为
转账金额500元以下的钱
都用在双方共同生活日常开支
500元以上
都是小张用于网上赌博的钱
一些金额有特殊含义的款项
如“52”“520”“5200”等
不属于借款
所以不同意偿还小张主张的借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案系发生在情侣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
应结合日常生活经验
根据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
进行审查
法院认为
小张虽然提交了
双方微信往来的转账记录
但并未就双方达成借款合意提供证据
因双方存在
恋爱同居的特殊关系
期间互相转款频繁
金额有大有小无明显规律
如果认定全部为借还款,难免有违常理
如果认定部分为借还款
在无借款还款意思表示的情况下
难以确定哪些部分为借还款
法院认为
从双方转款情况看
小张向秀秀转款
最为密集和额度较大的时间段
为双方交往之初
秀秀也仍多次向小张转款
累计上万元
按一般生活经验
秀秀主张转账均为恋爱期间
共筑的小金库和日常花费支出的主张
符合一般生活常识
小张认为
前后近两年期间持续有借款的情况
却未能提供任何
有关商议或确认借款的证据及线索
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综上
法院认为秀秀的抗辩有理
判决驳回了小张的诉讼请求
不予支持小张要求秀秀偿还借款73042.52元的主张
来源: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