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名为何出现在被警告教培机构的宣传资料里?多所院校撇清关系

日期:05-07
职业资格考试甘肃省浙江树人学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学院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近日声明,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有限责任公司以“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名义颁发“注册职业资格证书”,不属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该机构也不是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还称,江苏英才公司颁发印有“全国”“职业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的证书,声称政府认可,违反了国办73号文、人社部68号文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我国技能人才评价市场秩序,我中心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浙江树人学院、陕西工运学院在内的多家院校,都曾出现在“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的宣传资料中。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图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图

澎湃新闻注意到,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已在官网上刊发声明称,学院与“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无合作关系。对于学院名称出现在上述认证中心宣传资料的情况,宿州职业技术学院表示,该机构曾以“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的名义给学院发过会议函,学院曾安排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因对该中心的资质、合法性等方面存有疑虑,会议结束后学院未与该机构继续联系,也未与其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

校名为何出现在被警告教培机构的宣传资料里?多所院校撇清关系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网站图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和陕西工运学院也称,与“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无合作关系。对于学校名称出现于“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宣传资料的情况,这两所院校的回应与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类似。

校名为何出现在被警告教培机构的宣传资料里?多所院校撇清关系

陕西工运学院网站图

另外,浙江树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开的情况说明称,“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在该校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学校的名义,学校从未与其签订过任何合作协议且未开展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及收费与颁证。

浙江树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称,2019年,该机构以“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的名义给继续教育学院发函,基于学习考察目的,时任院长曾受邀参与会议。后经学院评估,决定不予该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此后也未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

浙江树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图

浙江树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图

这份情况说明提到,学校将与“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联系,要求该机构停止使用学校名义。

此前报道

人社部技能鉴定中心:“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非国家认可(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4月2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李桂杰)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英才公司)以“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名义颁发“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今天对外发布声明称:“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及江苏英才公司不是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管理相关规定备案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该机构及其颁发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不在国家发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内,不属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江苏英才公司不是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其所发证书信息不能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osta.mohrss.gov.cn)查询。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声明中指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以下简称国办73号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以下简称人社部68号文)相关要求,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

声明指出,江苏英才公司颁发印有“全国”“职业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的证书,声称政府认可,违反了国办73号文、人社部68号文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我国技能人才评价市场秩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责任编辑:张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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