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内江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资中县纪委监委对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邱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邱强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预算评审、业务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邱强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兴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东兴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邱强开除党籍处分;由东兴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资中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任编辑:祝加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