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宁城北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4月18日发布警情通报称,4月17日,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在工作中查处一起在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歧视性言论的行政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一名。
经查实: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女,22岁,系社会务工人员。分别于4月16日、17日在其微博平台发布歧视性言论。该博文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中迅速传播,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依法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张玉
据“西宁城北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4月18日发布警情通报称,4月17日,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在工作中查处一起在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歧视性言论的行政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一名。
经查实: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女,22岁,系社会务工人员。分别于4月16日、17日在其微博平台发布歧视性言论。该博文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中迅速传播,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依法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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