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交通918
4月16日,湖北宜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发布关于敦促五峰籍非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回国投案的通告。通告中明确,该县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多次敦促五峰籍滞留缅北涉诈人员主动回国投案。截至目前,仍有多人执迷不悔、一意孤行、拒不回国,现敦促五峰籍滞留缅北涉诈人员郭玲莉等人回国投案。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关于敦促五峰籍非法出境滞留缅北人员
回国投案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021年以来,我县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多次敦促五峰籍滞留缅北涉诈人员主动回国投案。截至目前,仍有多人执迷不悔、一意孤行、拒不回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敦促五峰籍滞留缅北涉诈人员回国投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滞留缅北涉诈人员家属必须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联系劝导其尽快回国说明情况。
二、对于主动回国,并如实说明情况的,依据《刑法》六十七条规定,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三、对在2022年6月30日之后仍然滞留缅北,拒不接受劝返回国的五峰籍人员采取如下惩戒措施:
1、一律冻结银行账户和电子支付。对滞留缅北涉诈人员和为其提供便利人员的银行账户、电子支付予以冻结反制,并取消相关业务资质。
2、一律列为失信人员。限制乘坐交通工具、入住宾馆、信用卡消费、贷款审批。
3、一律冻结其户口。对不主动联系户籍地村(社区)干部、派出所民警,不主动登记备案的滞留缅北涉诈人员的户口一律冻结,下落不明的办理失踪登记,超过6个月仍无下落的,依法申报注销户口。
4、一律依法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凡是未按期返回,滞留缅北涉诈人员的违法所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追缴、没收其个人财产。
5、一律政审不过关。滞留缅北涉诈人员及其三代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等函询调查时,一律政审不通过。
6、一律截断政策补助。对滞留缅北涉诈人员及为其提供便利的人员,一律依法依规暂停所有政府政策性补贴和社会福利保障。
7、一律全面深挖打击。对滞留缅北涉诈人员及为其提供便利人员的所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从重从快深挖打击。
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为滞留缅北等境外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不得为其作假证明包庇,不得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
郭警官 15342458215
何警官 13872566446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4月16日
附:滞留缅北拒不回国人员名单如下:
郭玲莉,30岁,渔洋关镇三房坪村9组
鲁开鑫,31岁,湾潭镇红烈村5组
毛威,34岁,采花乡大村村6组
裴大磊,31岁,长乐坪镇甘沟村5组
谭红艳,36岁,湾潭镇鹿耳庄村2组
文申选,38岁,长乐坪镇腰牌村1组
颜小珊,37岁,长乐坪镇正街
郑心豪,20岁,五峰镇石良司村10组
胡成,30岁,仁和坪镇杨家淌村4组
张国飞,38岁,长乐坪镇月山村5组
柴年杰,28岁,长乐坪镇甘沟村7组
向迪,30岁,五峰镇香东村8组
陈伦浩,30岁,长乐坪镇洞口村4组
来源:平安五峰、三峡晚报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