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使用未经注册药品和医疗器械,四川乐山一医美诊所被立案调查

日期:04-09
乐山市

近年来,市面上各种网红医美项目不断涌现。但医美有风险,选择需谨慎。4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乐山市市场监管部门获悉,在开展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检查中,发现乐山夹江县一家医美诊所涉嫌使用未经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

在该医美诊所,夹江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治疗室的冰箱内发现,外包装有外文标注为“BOTULINUM TOXIN TYPEA”等字样的美容产品5盒,外包装有外文标注为“BOTOX® 100UNITE”等字样的产品1盒(该盒内产品已使用过)。

同时,在治疗室的药品器械柜内发现,外包装有外文标注为“Placentex®Polidesossiribonucleotide”等字样的产品1盒,外包装有外文标注为“INNO-TDS® RESTRUCTURER”等字样的空盒1个,外包装有外文标注为“9Pin Screw Multi Needle REF PA-NDL9P32G1”等字样的产品1盒(该产品使用了2个针头,还剩下18个针头),外包装有外文标注为“NCTF®135HA”等字样的产品1盒(该盒内产品已开封使用过,还剩4瓶未使用)。

▲未经注册的药品。

▲未经注册的药品。

在该医美诊所治疗车上垃圾桶及地面摆放的医疗废物桶内,发现有上述产品使用后的各类空瓶、注射器、针头若干。

▲使用后的医疗废物。

▲使用后的医疗废物。

据执法人员介绍,上述产品分别为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水光针、祛黑小棕瓶、透明质酸+多聚活肤液、无菌注射针,均无国内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也无法向执法人员提供相关进货发票和相关资质材料。

经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涉嫌使用未经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夹江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红星新闻记者顾爱刚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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