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用火致火灾、电动自行车占道不整改 北京通州3人被行拘

日期:03-09
火灾电动自行车消防员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日前,北京市通州区消防救援支队持续加强对违规用火、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打击力度,3名违法行为人被处以行政拘留。

3月7日,通州区宋庄镇丁各庄村农田一凉棚和堆放的木头起火。通州消防供图

3月7日,通州区宋庄镇丁各庄村农田一凉棚和堆放的木头起火。通州消防供图

3月7日12时许,通州区消防救援支队宋庄消防救援站消防员发现宋庄镇丁各庄村方向有冒烟情况。消防员赶往现场发现农田内凉棚和旁边的木头起火,无人员伤亡情况。经火灾事故调查,起火原因系张某烧荒期间看护不慎,明火引燃凉棚和周边木头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消防部门给予张某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3月6日,通州区宋庄镇白庙村一工人违规使用电焊引燃周边杂物。通州消防供图

3月6日,通州区宋庄镇白庙村一工人违规使用电焊引燃周边杂物。通州消防供图

3月6日11时54分,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白庙村望都三街2号望都管理有限公司院内杂物间发生火灾,起火物为临时放置杂物的房间内纸屑及废纸等可燃性杂物,过火面积2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消防部门调查发现,该公司员工张某宝于起火当日上午私自携带电焊机到达现场进行加固作业。但电焊作业前,其并未对起火房间进行清理,仅对动火点下方进行简单清理,而该房间下方门口处留有孔洞,高温焊渣掉入孔内引燃房间内纸屑及废纸导致发生火灾。

消防部门表示,此次火灾属于一起非常典型的由于违规动用明火(电焊)造成事故的案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决定给予张某宝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3月7日,通州区宋庄镇某出租房经营者因对疏散通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拒不整改,被行政拘留3日。通州消防供图

3月7日,通州区宋庄镇某出租房经营者因对疏散通道内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拒不整改,被行政拘留3日。通州消防供图

3月4日,宋庄镇派出所民警对通州区宋庄镇富豪村某号出租房检查时,发现有电动自行车停在疏散通道,民警将火灾隐患情况告知出租房屋经营管理者赵某霞,并责令其改正。

3月7日15时,当防火监督员和民警再次来到该出租房屋进行“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时,发现该场所疏散通道内依然停放大量电动自行车。赵某霞没有将此项火灾隐患进行积极整改,属于拒不整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部门决定给予赵某霞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女足队长王珊珊自宣加盟北京队:这次也算回家了 女性权益受损 切莫忍气吞声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