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给赡养费,法官庭审纠纷解

日期:02-25
法官

近日,云阳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费纠纷。

原告黄某、张某婚后育有两女张某甲、张某乙,均结婚生子。二原告和张某甲在家务农,张某乙在新县城打工。现二原告均已年满七十,体弱多病,原告张某更是瘫痪卧床。张某乙以招上门女婿入赘的方式与二原告共同生活,且一直照顾二原告的生活起居,但二原告与张某乙家庭矛盾积累已久,周围邻居、村委会等多次上门调解无果。二原告遂于2021年1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支付二原告赡养费。

案件受理后,办案团队在了解、分析案情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面谈并展开调解。再次开庭期间,数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承办法官不断劝慰原告、开导被告,化解双方心结,同时耐心劝说两方以平和理智的心态正视父母子女关系,力求消除隔阂,化解矛盾。最终,在办案团队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均做出让步达成调解,被告张某乙为了展现自己的决心和孝心,更是当庭将案件受理费亲手交到原告手中。

至此,一起矛盾突出的赡养费纠纷案高效、快速得到解决,成功维护了双方亲情,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了良好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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