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案昨天(2月16日)在山东青岛中院二审开庭,在一审阶段没有出庭的刘鑫昨天到庭了,庭审持续了将近4个小时,刘鑫方面主张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庭审结束之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在庭审中上诉人刘鑫一方表示,江歌在刘鑫没有要求其在地铁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经主动在等刘鑫,没有证据证明刘鑫先行入室后将门锁闭,刘鑫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人,更不可能认知和预判陈世峰会杀一个与他没有关系的人。江歌被杀害完全是陈世峰的行为所致,刘鑫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被上诉人江秋莲一方则表示,刘鑫强调江歌在刘鑫没有要求她在地铁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经在等候刘鑫的事实,没有证据支持。刘鑫锁门的事实具备充分客观证据,刘鑫阻止江歌报警也具备充分证据支持。
2016年,留学日本的江歌在东京自己住所门口被好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2019年10月,江歌母亲江秋莲以生命权侵权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索赔200多万元。今年1月法院一审裁定刘鑫的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判决其赔偿69.6万元,刘鑫随后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