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售自制香肠遭十倍索赔案”判决生效:买家被驳回未上诉,摊主希望家乡土特产远销
1月17日,谌光辉根据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生效判决,通过微信将1000元货款退还给“小王子”。这意味着,前后持续了整整一年的“网售自制香肠遭十倍索赔案”终于尘埃落定。
2021年1月,这位名叫“小王子”的山西网友联系到四川广安岳池县经营猪肉摊的谌光辉,购买了2000元的香肠(又叫“腊肠”)。收到香肠后,“小王子”给谌光辉发来消息称其违法,并以其售卖的预包装食品无食品标签和信息,也无生产许可证,提出10倍索赔共计2万元……
谌光辉拒绝后,“小王子”将其起诉到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出售的是散装食品,而非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不需要在包装上标注标签,法院驳回了“小王子”的10倍索赔请求(红星新闻曾连续报道)。
1月19日,谌光辉告诉红星新闻,这件事情告诉自己,做食品行业一定要多学习了解法律法规。做食品也是做的良心买卖,作为商家,一定要坚守底线,诚信经营,不能为了赚钱就做一些突破法律红线的事情。他也希望通过这件事情,让家乡的土特产走得更远,让更多在外的游子吃到四川味道。
↑谌光辉和他的猪肉摊
[事件回顾]
网售自制香肠遭十倍索赔
法院驳回买家诉求
谌光辉在四川广安岳池县经营着一家猪肉摊,平时除了卖肉,还用传统手工艺加工熏制香肠腊肉,销售给那些春节不能回家,或是不方便熏制腊肉香肠的顾客群体。
2021年1月,一位名叫“小王子”的山西网友看到谌光辉拍摄的抖音后,主动联系他,购买了2000元的香肠。不过,收到香肠的“小王子”却微信联系谌光辉,称每包香肠都没有标签,并提醒他“违法了”。“小王子”提出10倍索赔,谌光辉没有答应。
之后,谌光辉收到来自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的传票,他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小王子”起诉。
“小王子”在起诉状中表示,谌光辉的香肠无任何食品标签和信息,也没有生产许可证,全都真空包装,属于预包装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67条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退一赔十。
谌光辉则表示,这明显就是一种“碰瓷”行为,怀疑“小王子”是一名“职业打假人”。谌光辉与“小王子”之间的纠纷经红星新闻率先报道后,引发全国网友关注。
2021年5月10日上午,这起备受关注的“网售香肠遭10倍索赔”案,在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开庭的方式远程审理。
2021年12月30日,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谌光辉所售的腊肠应当属于散装食品,而非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同时不能证明涉案腊肠存在质量问题。不过,谌光辉也存在部分违规的情况。最终,法院判决谌光辉退还“小王子”货款1000元,驳回“小王子”其他诉讼请求。
[最新进展]
双方均未上诉
商家已退还1000元货款
2022年元旦节后,谌光辉收到介休市人民法院寄来的判决文书。谌光辉和其代理律师——四川洪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青峰表示,对这一判决结果感到满意。在他们看来,本案对于很多销售香肠腊肉等散装食品的小商贩来说很有意义,这个判决结果给商贩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可以让四川的特产走得更远。
在上诉期内,谌光辉也做好了准备,他说如果“小王子”提起上诉,自己也一定会积极应诉。1月17日,在一审判决上诉期限最后一天,谌光辉得知,“小王子”一方没有上诉,之后他添加了“小王子”的微信,根据生效判决结果将1000元货款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退还给“小王子”,之后,他又将转账截图通过微信发送给法院的办案人员。
在手机上操作完这一切,谌光辉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说:“到现在为止,这个事情才算是真的告一段落了。”
“说实话,这个事情最后迎来这样一个结果,我是真的很激动。”谌光辉说,这件事情前后持续了整整一年,这也告诉自己,做食品行业一定要多学习了解法律法规,做食品也是做的良心买卖,作为商家一定要坚守底线,诚信经营,不能为了赚钱就做出一些突破法律红线的事情。
他也希望通过这件事情,让家乡的土特产走得更远,让更多在外的游子吃到四川的味道。
对于未来,谌光辉说,除了自己现在经营的香肠腊肉这样的土特产,还想让老家的一些其他土特产也能通过网络走得更远,他还希望让自己能变得强大起来,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红星新闻记者王超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