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 内蒙远赴黔江追欠款 法官耐心调解化争端

日期:12-29
法官法院

原标题:黔江法院|内蒙远赴黔江追欠款法官耐心调解化争端

近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尤某千里迢迢从内蒙古赤峰市到黔江区法院第五人民法庭起诉被告尹某,诉称被告在支付部分货款后尚欠原告货款50万元,因被告多次爽约而起诉。2021年7月14日,原告尤某与被告尹某如约来到第五人民法庭参加庭审。鉴于原告从内蒙远赴黔江催款,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征求原、被告意见,是否同意庭前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但被告对欠款金额不认可,提出在给原告出具50万元欠条后,又支付了原告23万余元,并拿出支付凭据。面对被告举示的支付凭据,原告情绪激动起来,述称后期被告再次请求发货,而发货必须先付款,23万余元是后期货物的付款,不包括在欠款50万元内。此时,被告则要求原告拿出23万余元货物的发货单及被告的签收单,原告听闻后一边呵斥被告不诚信,一边电话联系发货经办人收集资料。

聆听原、被告的陈述并查阅双方提交的资料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在扩大生产经营中造成资金紧张,提出抗辩意见的目的是想延长还款时间。为此,承办法官劝说被告经营企业遇到困难是正常的,但诚信是立身之本,要想度过难关必须赢得债权人的理解,自身更要谋划好企业下一步的生产经营;同时又劝说原告还原23万余元货款的有关事实需要证据,搜集证据需要耗费时间与精力,且内蒙到黔江路途遥远,建议原、被告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确定欠款金额,并商定款项支付方式。在承办法官释法说理,耐心劝解下,被告认可尚欠原告50万元货款,原告同意被告分四期支付货款。

从生意伙伴到对簿公堂的一起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下,圆满划上句号。拿到调解书后,当事人对法庭的为民服务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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