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评|“重庆姐弟坠亡案”生父情人均获死刑,泯灭人性者不值得司法救赎
其实亲属之间的犯罪,尤其是父母子女之间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多有“宽宥”,但是本案并非一般性的涉财案件,被告人枉顾人伦、践踏法律。凶手获极刑,司法亮明了态度,也给了公众期待的正义答案。
天理昭昭,该来的终会到来。备受关注的重庆姐弟被生父扔下楼坠亡案,迎来了法槌落地的时刻。2021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的撤诉申请,依法裁定准许。
虎毒尚且不食子。为人父母者,本应关爱抚养子女,百般怜惜疼爱尚且不及,怎料还有这样的“父亲”施以毒手,残忍地将幼小子女从高楼扔下致死,这是何等的人性沦丧、伦理尽失。考虑其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法院依法判处二人死刑,完全符合法理、情理和天理。
其实,亲属之间的犯罪,尤其是父母子女之间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多有“宽宥”。之前,最高法曾公布《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近亲属间因初犯、偶犯,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可免于刑事处罚,实行宽大、人道原则,这也是对人伦常情的认同。但是,本案并非一般性的涉财案件,且被告人枉顾人伦、践踏法律,一手制造屠戮血案,已然不具备“拯救”以维护人伦、家庭关系的必要性。
诚然,在最后陈述时,张波也曾哭出声来,表示很后悔,自称是不懂法造成的,并道歉求原谅。但是,评判是否悔过,还不能仅仅看法庭上的“表现”。人们不会忘记,去年11月两名幼童坠楼后,案发当天视频里也有过张波的一段“教科书”级别的表演:他穿着黑色睡衣、灰色拖鞋,瘫坐在地上,边哭边拍打双腿,表现“悲痛”,甚至还以头撞墙。然而,经警方侦查后发现,该起坠楼事件乃是一起故意杀人案,张波及其女友正是嫌疑人。处心积虑制造血案,竭力掩饰恶劣罪行,哪里是不懂法,哪里还有一丝半点悔过的影子?
↑出事后父亲张波表现出的“悲痛欲绝”图据视频截图
在这起案件中,还有一个重要的角色,也就是张波的情人叶诚尘。在叶诚尘的供述中,这起血案似乎与己无关,“认为自己并未直接参与凶杀,这只是张波自己的个人行为”。不过,经法庭查实,叶诚尘积极追求二被害人死亡的发生,多次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张波有小孩为由,催促张波杀死两名小孩,并在张波犹豫不决的情况下,逼迫张波实施杀人行为,最终促使张波直接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由此看来,叶诚尘并非胁迫犯或是从犯,而与张波一样,都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都应受到最严厉的法律惩罚。
从刑法理论上看,赔偿损失有助于补偿、挽回被害人的物质损失,认罪悔罪、赔礼道歉,有助于抚慰被害人遭受的精神创伤,减轻社会危害性。根据《最高院量刑指导意见》,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20%以下。叶诚尘及其辩护人多次提到,希望给予被害人亲属经济赔偿。但是,经济赔偿并不是万能的,更何况,坠亡孩子的母亲陈某某明确表示,“不需要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直接拒绝谅解对方,要求判处凶手死刑。因此,张波和叶诚尘指望赔点钱、获谅解“从轻”的小算盘,也将难以如愿。
世间自有公道。为人父母,不是逃脱罪责的“挡箭牌”,泯灭人性、践踏法律,终归反噬自我,走上不归路。“重庆姐弟坠亡案”一审宣判,两名凶手均获极刑,司法亮明了态度,也给了公众期待的正义答案。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柳宇霆(法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