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顶格处罚!四川乐山一驾校教练上演“隔夜酒驾”,被拘15天并吊销驾照
四川乐山马边的驾校教练喻某某头天晚上喝了酒,第二天满眼的血丝、一身酒气地载着一车学员在高速上行驶,被高速公安查获。
喻某某酒驾被查获
12月16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十大队民警在S76沐马高速利店收费站开展勤务工作。14时许,一辆载有学员的川L牌照教练车停了下来,民警发现驾驶员双眼满是血丝,身上一股酒气,存在酒驾嫌疑。经测试,驾驶员喻某某测试结果为30mg/100mL,构成饮酒驾驶。
面对测试结果,喻某某大喊“冤枉”,表示自己只是头天晚上喝酒喝得有点多,白天没有饮酒。车上的学员也纷纷作证,称他们的教练确实是头天晚上喝了酒,刚刚才睡醒。
经初步调查,驾驶员喻某某,38岁,马边人,平时在某驾校当教练。15日晚,他送一车学员到乐山参加第二天的考试,休息期间和朋友一起喝了点酒。据喻某某自述,他“平时酒量就不好,喝酒过敏,当天晚上喝酒后还吐了”,到酒店后就呼呼大睡,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才醒来。想着自己头天晚上“已经把酒吐了”,喻某某就驾车载着他考完试的学员们又从乐山出发返回利店,哪知刚下高速就被高速公安逮个正着。
喻某某身为驾校教练,理应明白“隔夜酒”现象的存在及危害性。若酒后带着一车学员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对喻某某的违法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批评,并当场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责令其尽快到大队接受处理。
由于喻某某被查处时驾驶的是教练车,属于营运性车辆,12月20日,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营运性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顶格处罚,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并送往沐川县拘留所行政拘留15日。
高速公安郑重提醒,酒精代谢程度因人而异,一般而言头天晚上醉酒的人,第二天不宜驾车,一是存在隔夜酒的风险,二是因为醉酒带来的一系列后遗症会影响驾驶员的判断力,加大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
责任编辑:宋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