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联动找线索 用心执行化积案

日期:12-21
法院法官

原标题:网格联动找线索用心执行化积案

近日,在村社干部(网格员)的支持配合下,巴南法院顺利执结一件长达十六年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

据了解,2005年3月,谭某甲搭乘余某某两轮摩托车,途中发生事故,造成谭某甲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谭某甲的妻子杨某某、儿子谭某乙于向巴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余某某赔偿损失,2005年8月20日,巴南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由余某某赔偿杨某某、谭某乙损失52362.18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某、谭某乙于当年申请强制执行。余某某为逃避执行,带领一家人外出打工,经法院多方查找,未能查到余某某下落,只能对余某某的旧房屋进行了查封,未能执行到任何款物。

谭某甲因车祸死亡,后法院判决余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5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余某为逃避执行,举家外出打工,案件陷入僵局。但承办法官并未放弃,经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余某妹妹,并希望其告知余某的联系方式,并劝说余某支付。

生效判决未能执行,成了杨某某的一块心病,谭某乙报着试一试的心态,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由于原承办案件的法官均已退休,该案被分配到姚成福法官办案组。通过网络查控,仍然未能查找到余某某银行存款、房屋和车辆。在随后的传统调查中,村社干部反映,余某某一家离开该村多年,一直未回来过,也没有与村社和邻居联系过,家里的旧房也成垮塌状态,村社和邻居都联系不上,案件一度陷入死胡同。

“余某某有一个妹妹嫁到了木洞镇场上”,在与村干部的闲聊中,村干部提供了这样一个看似无用的信息,但没想到的是,细心的姚法官没有放过这个信息,随即辗转联系上余某某的妹妹,尽管余某某的妹妹开始对法官的到来有些抵触情绪,但在姚法官的解释沟通下,最终同意做其哥哥的思想工作,让余某某主动到法院处理当年的案件。

在余某某妹妹的劝说下,离家多年的余某某终于出现了,双方当事人两次到法院协商,姚法官从不同层面动之以理,晓知以情,经过多轮背靠背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余某某一次性赔偿杨某某、谭某乙损失及利息11万余元,使得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这个钱虽然来得迟了点,但我对法院执行很满意,如果不是办案经验丰富的姚法官尽心尽力想办法、找线索、巧执行,我是拿不到这个钱的”。在收到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杨某某激动地说。

巴南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专门出台《重庆市巴南区引入综治网格员参与执行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村社综治网格员协助和参与执行工作的职能职责。执行局负责人涂恩介绍,综治网格员覆盖到全区所有村社,巴南法院利用综治网格员人熟地熟的优势,充分发挥综治网格员在查人找物、执行和解、见证执行中的作用,使得大量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巴南区法院将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联动机制,让综治网格员成为解决“执行难”的重要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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