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机场买到“缩水饮料”,官方回应

日期:12-16

原标题:旅客机场买到“缩水饮料”,官方回应

15日,一位网友在短视频平台爆料,他在成都双流机场登机口处一自动售卖机买饮料时,买到了“缩水”饮料。

视频显示,自动售卖机中的脉动价格标签显示是5元一瓶,样品净含量为600毫升,顾客支付后手中拿到的却是400毫升的。对此,有网友打趣道“水应该还没长大”“图片仅供参考”。

面对消费者和网友质疑,自动售卖机运营商北京泰和瑞通云商科技有限公司表示,这是商品调整之后,只换了标签,没有将之前的样品换掉。

当晚10时许,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也在抖音和微博发声:“针对视频反映的问题,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已联合成都双流机场海关进行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做进一步处理。”

16日中午,记者联系上了当事人杨先生,其表示已获得了505元赔偿。

16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涉事的双流国际机场T1航站楼。走访中,记者发现登机检票口以外的饮料贩卖机商家均为“泰和瑞通”,且贩卖机内的脉动饮料样品均显示为400毫升,并没有发现有问题的机器。而登机检票口以内的饮料贩卖机,因记者无法进入没办法进一步核实。

记者走访中,未发现问题售货机

记者走访中,未发现问题售货机

对于网友爆料的“缩水饮料”问题。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自动售货饮料机虽由商家对售卖货品、支付方式等进行设置,但实际销售过程中是依赖人工智能技术等进行无人销售。若商家在设置售卖货品是故意将400毫升的饮料设置显示为600毫升,则涉嫌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可主张赔偿500元。若展示饮料为600毫升,出柜饮料因售货机故障为400毫升,则商家不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主张补偿。

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也指出,经营者通过饮料售货机向消费者展示其所提供的饮料产品,应当视为经营者对其出售的商品的价格、规格等向消费者作出了宣传和许诺,经营者应当保证内容真实明确并相一致,不得夸大虚假等误导消费者,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那么,目前此事进展具体如何?

16日上午,据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回应,2021年12月15日,接到网友反映“买600毫升饮料吐出400毫升装,成都双流机场一售货机有‘脱水术’?”的信息后,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与成都双流机场海关联系,并赶赴现场进行了现场核实。

经查,网友反应问题属实。核实了解到,该公司在双流机场共投放60多台自动售货机,除涉事的一台机器外,其余自动售货机均未发现视频中的情况。

记者走访中,未发现问题售货机

记者走访中,未发现问题售货机

针对出现的问题,运营商已及时联系网友赔礼道歉取得谅解,执法人员当场要求机场及售货机运营商加强管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同时将对视频反映的问题做进一步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戴佳佳摄影报道部分图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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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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