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放行超限货车,司机面临处罚:上高速时曾两次称重后抬杆放行

日期:12-15

原标题:收费站放行超限货车,司机面临处罚:上高速时曾两次称重后抬杆放行

“我问没有超载吧?他们回答‘没有’。”

货车司机近日向红星新闻反映,12月2日下午,他开车从成都市新都区新繁收费站上高速。上之前他专门向工作人员的确认没有超载后,顺利上了成彭高速。不过,他从乐山下高速时却被拦了下来,交警认定其“超载”,要扣分、罚款。

新繁收费站

新繁收费站

事后,骆先生才知道,上高速时,系统里他的车货重19.8吨,而相关规定却是这样的:两轴货车的车货总重不得超过18吨,同时,两轴货车的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他的货车行驶证上,总质量标注为15.6吨。“明明不符合规定,为什么不劝返我,反而让我上高速呢?”

12月14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来到成彭高速新繁收费站,站内一位工作人员转述了成都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的说法,“这个事情是真实的,确实发生了。”

[事发]

顺利上高速,下高速却因超载被拦下处罚

骆先生是成都新都区一家物流公司的大车司机。12月2日下午,根据公司安排他接驳了货物:一辆新挖机。“我不知道多重,(也不知道)是不是超载了。”随后,他载货出发去往目的地乐山市峨边县。他说,因为担心秤的误差,他没有在外面过磅称重。

系统里,骆先生车辆的ETC交易信息

系统里,骆先生车辆的ETC交易信息

骆先生选择从新繁收费站上高速。他说,在经过收费站地磅时,自己平稳上秤,准备过ETC收费口,“(但)没有抬杆,显示屏上出现了一个叉。”

这时,收费站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让其退出,“问我是不是超载,我说我不清楚,所以也想来过秤看下。”对方让骆先生再过一次,同时打了个电话,一位男性工作人员走了过来。

第二次的情况与第一次一样。而后,两名工作人员要了骆先生的行驶证,“他们拍了行驶证,又拍了我的车前后。”骆先生说,他看到两个工作人员在岗亭里的电脑上一通操作,“就把行驶证递给我,说可以走了。”

接着,他听到“滴”的一声,收费通道的杆抬了起来,他意识到这是对方人工操作抬杆,“因为显示屏上还是没有车辆信息。”

4个小时后,骆先生在峨眉山收费站下高速。“ETC通道没抬杆,收费员不让我下。”接着,高速执法部门等赶到现场。骆先生说,听说了他的情况,高速执法和交警部门当天没有作出处罚,而是第二天通知他前往做笔录,并开具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说要扣6分,并且罚款。”

[不解]

既然超载了,为什么还让我上高速?

骆先生懵了。在峨眉山收费站,他看到了系统内的ETC交易数据:上高速时,车货重量为19.8吨,下高速时车货重为19.25吨。

罗先生收到的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罗先生收到的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四支队五大队的交警告诉骆先生,由于是两轴货车,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规定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两轴货车的车货总重限值为18吨,同时两轴货车的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而骆先生货车的行驶证上,总质量标注为15.6吨。

骆先生说,临上高速前,在新繁收费站收费通道,他曾问过工作人员是否超载,他们回答没有。骆先生不理解:无论是以18吨,还是15.6吨的标准,自己当时都已经超限。为什么新繁收费站还让他上高速呢?如果当时劝返自己,“我可以回公司换人换车,也可以等超限证下来以后再上高速。”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实上,公司当天已经去申办超限证,“第二天就办下来了,有了超限证,我的车可以装载20吨。”

询问笔录的最后,骆先生补充了内容

询问笔录的最后,骆先生补充了内容

在交警的问询笔录里,他最后补充强调:“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费员叫我可以走,我才走的,没有通过任何技术手段或者威胁等不正当的方式上站……”

超载的违法行为告知书要求15日之内处理,骆先生有点着急。他多次联系交警部门、收费站等,希望能尽快解决。

[沟通]

工作人员联系车主希望私下协商

骆先生说,自己多方联系后,他接到一个尾号为“6626”的手机来电,对方自称是成都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该事件。不久,另一个尾号为“2989”的手机号码也打了过来,对方自称是收费站涉事男性工作人员的“兄弟”,受托联系骆先生希望能“圆满解决”这件事。

为什么这名“事外男子”会有骆先生的联系方式?在骆先生提供的电话录音中,前述自称负责处理该事件的工作人员承认,是当事人向她索要的,“说看能不能私下解决这件事,他直接过来问我要的。”她也多次让骆先生和该男子私下协商补偿损失,并提出了一个方案:即通过“努力”,可以将6分延迟到下一个扣分周期再执行。她也提到,涉事人员这次的事很严重,“他是第二次了——上一次是因为收费员违规,他负连带责任。”

12月14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也联系上了这名工作人员,她表示,自己姓杨,是收费站的后勤人员,“我要先联系我们公司,他(骆先生)今天给我打了电话,我还没有和他联系,我先给领导汇报一下。”

之后,红星新闻记者拨打尾号为“2989”的手机号码,接电话的男子表示,之所以私下联系骆先生,是因为“我们兄弟工作失误,希望沟通一下,能出点钱就出点钱,免得单位处理他。”被问及涉事工作人员放行的原因时,他表示,“朋友”把骆先生的车视为了专项作业车。

红星新闻记者询问其身份,他自称是涉事工作人员的朋友,“不是同事。”记者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到其实名认证信息为“史某某”。

随后,红星新闻记者再次拨打该手机号码向其核实,这名男子以“有事”“忙”为由挂断了电话。当记者第三次拨通该手机号码时,男子说:“我这个身份也不影响什么……我也可以说是他的朋友啊。”

新繁收费站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尾号为“2989”的手机号码系成彭高速彭州站站长史某某在使用。

[回应]

收费站转述“领导”说法:事情真实

12月14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来到成彭高速新繁收费站,出示了记者证并说明来由后,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领导在彭州站。”

几次联系后,记者等待了约20分钟,一名身着制服的男子出现,他告诉记者:“我们领导也说了,这个事情是真实的,确实也发生在我们站上。”他留下了记者的联系方式,称当天晚些时间会联系。

截至14日下午六点,红星新闻记者并未再接到相关电话,于是再次联系工作人员杨女士。她给记者发来“成都高速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群人力部经理”的联系方式,称“她负责新闻媒体接待”。不过,当记者联系这位经理时,对方表示自己不清楚情况,称按照公司内部要求,采访需要提供记者证、采访提纲和介绍信,“然后我们还要走流程。”

[投诉]

拨打12345,“希望能尽快解决”

12月14日,收费站方面没有回复骆先生。对于此前延迟扣分的方案,骆先生无法同意,“我不能接受扣分。”一来是出于驾照的实际分数情况:骆先生的驾照是B2,这次事情发生前只剩6分,再扣6分就会降级,而他原来还计划申领A级驾照,“现在计划全乱了。”另一方面,他不能接受莫名其妙的交通违法,“我没有违法——这一切,完全是因为收费站工作人员的操作。”

在他看来,自己完全是在为收费站工作人员的做法买单。距离交通违法的处理日期越来越近,骆先生愈加焦急。14日下午,他拨打了12345,“希望能尽快解决。”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12345平台显示,当天事情先由成都交投集团签收,随即转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截至12月15日上午,事件“正在办理中”。

红星新闻记者彭亮摄影报道部分图片据受访者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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