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知网的霸道该改改了

日期:12-08

原标题:马上评|知网的霸道该改改了

一直被诟病垄断经营、连年涨价的知网,又站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拿我的知识去赚钱”,89岁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前段时间和知网打起了官司。他起诉知网擅自收录他的100多篇论文,他没拿到一分钱稿费不说,自己下载还要付费给知网。最后赵教授全部胜诉,累计获赔70余万。知网不再收录他的文章,已收录的也全部下架。

其实这也是知网的老问题了,即用论文做起“学术生意”,但作者毫无收益,甚至完全不知情。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作者享有的知识产权,本该是论文数据库的核心资源,也是最有价值的部分。然而这部分权益在知网建构的商业体系中却往往是悬空的,这其实是一种“剥削”。

从经营角度来说,这个问题也有某种“复杂性”。比如赵教授发表论文的刊物《中国经济史研究》就已经写明:“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著作权使用费与稿酬一次性给付。作者如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书面说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这意味着该刊物可能和知网达成了某种共识,凡是被发表在该刊物的文章,知网都是可以收录的。

这种方式对于知网来说是便利的,毕竟相比于和一位位作者联系,将刊物文章一次性买断要方便很多,商业层面的可操作性更强。

不过,赵教授的胜诉已经说明了,这就是霸道的潜规则,是对作者权益的侵害,在法律上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二审时就如此陈述:期刊通过稿约单方声明不足以证明从作者处取得了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及转授权的权利。

这个判决意味着支撑知网运营的关键逻辑在法律层面彻底破产。不难想象,如果所有作者均以此理由向知网维权,将会迎来怎样的诉讼体量。知网习以为常、不假思索地一股脑收录论文的做法,都会埋下法律层面的隐患。

不过,真的会有这么多作者来维权吗?很难说。其实早在2008年,就有78名硕博士联合状告知网数据库侵犯学位论文著作权,其中21起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同年,104名硕博士再次将知网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可见,知网侵犯著作权其实是个陈年老问题了,但真正维权的作者并不多,也基本停留在一事一议的层面,败诉即赔偿,但远远谈不上撬动知网商业规则的改变。

说白了,论文作者甚至期刊杂志,在知网业已成型的垄断地位面前都是弱势的。毕竟如果一篇论文、一本杂志不进入最主流的学术网络,就难以被学术共同体发现,其价值和意义就会大打折扣。也正因如此,在赵教授之前几乎鲜有人对知网的霸道规则提出质疑,多数作者只能忍气吞声,不得不“花钱下载自己的论文”。

但希望这次事件被曝后,相关讨论不要草草放过,能够敦促知网从机制层面做出改变。论文作者对论文享有无可争议的知识产权,像知网这类营利性的学术机构,必须保障作者的基本权益。知网的运营规则应当重新梳理,在其商业版图中,作者不应是被随意盘剥的对象,尊重作者权益应作为数据库运营的前置条件。至于如何在论文收费之后与作者分成,也需要探索出一个可行的操作办法。

无论如何,一个常识应该被唤醒了:论文作者在学术产业里不是可有可无的,他们是最基础的生产者,应该也必须被尊重。这关系到学术生态与学术尊严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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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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