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田蕤父亲控告被害人律师泄露案情违规炒作回应:犯罪行为从来不是法律保护的隐私
今年8月17日上午,上海松江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一级演员田蕤犯强制猥亵罪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案件随后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案件二审正在进行中。
11月25日,上游新闻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案件被告人田蕤的父亲田某已向上海长宁警方和四川省、成都市两级律协递交了举报信,控告举报被害人代理律师杨青、万淼焱二人对案件“违规炒作”,涉嫌“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导致一审判决受舆情影响较大,要求警方对二人刑事立案,律协对两位律师作出处罚。
▲8月17日,上海松江法院对田蕤犯强制猥亵罪案一审宣判。图片来源/松江法院
11月25日下午,被投诉律师万淼焱回应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媒体报道时田蕤已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批准逮捕,报道案件过程也是被害人陈述且有刑拘通知书和批准逮捕决定书为依据,根本不是误导性、虚假性、推测性信息。
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9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将田蕤抓获,次日刑事拘留。9月22日,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对田蕤批准逮捕。同年11月19日,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田蕤提起公诉。今年8月17日上午,距离案发近1年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田蕤强制猥亵案,对被告人田蕤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因为案件涉及演艺圈等情节,舆论始终对案件保持高度关注。
▲国家一级演员田蕤。
上游新闻记者从相关当事人处获悉,田蕤父亲田某近日先后向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四川省和成都市食两级律协分别作出控告、举报,举报该案被害人A女士代理律师杨青、万淼焱二人,触犯泄露不应公开案件信息罪,对案件进行违规炒作,认为二人行为导致田蕤强制猥亵案一审判决受舆情影响较大,“请求对杨青、万淼焱进行调查。”
上游新闻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的举报信显示,田蕤父亲认为,田蕤强制猥亵案属不公开审理案件,2020年9月24日案件在网络曝光,是杨青、万淼焱通过媒体大肆炒作所致,杨青、万淼焱泄露了依法不公开审理案件中不应公开的信息,让大范围社会公众知悉了案件细节,造成信息公开传播,“触犯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田父认为,杨青、万淼焱在代理该案时,一再通过媒体对公检法机关施压,利用网络舆论影响法院的公正审理。
11月25日,上游新闻记者就相关情况联系了律师万淼焱、杨青。万淼焱回应上游新闻记者表示,自己仅是向媒体确认了给被害人提供法律支持的事实,2020年9月24日媒体对案件的报道,主要报道内容是以被害人事实陈述为主,侵犯过程是被害人向媒体自行披露,“犯罪行为从来不能成为受法律保护的隐私,刑法308条之一‘泄露不应公开案件信息罪’保护的是被害人信息。报道发出时,田蕤已被松江检察院批准逮捕,司法机关已有充分证据证明田蕤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上海警方、检方基于田蕤的著名表演艺术家身份迅速发布案件进展通报,是上海司法机关对公众知情权的回应。”
律师万淼焱称,2020年9月以后,她和杨青律师“从未接受过任何媒体采访”,对案情极为保密。田蕤宣判时她正在成都另一个案件中开庭,下午5点多闭庭后才知田蕤被宣判的消息上了人民日报和央视新闻。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11月24日下午,上海长宁警方已经向她和杨青律师进行了初步的情况沟通,她们目前也向四川省律协、成都市律协递交了书面申辩书。
“这样的‘围魏救赵’手法太过荒唐。田蕤犯罪是经由严格刑事诉讼活动查明的,难道对我们构陷成功,上海一中院就能据此认定松江警方、检方受我们指使而编造证据、否决侦查结果?”万淼焱表示,她认为田蕤家人刑事控告和向律协举报的目的,是为田蕤争取改判无罪而努力,希望警方和律协能尽快予以查实,“尽快作出结论,以免影响田蕤案的二审进程。”
上游新闻记者胡磊实习生冷宇
责任编辑: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