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认为女儿和他相貌迥异这个父亲诉请“否认亲子关系”
近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了《民法典》实施后首例“否认亲子关系”的纠纷案件。因为觉得女儿与自己相貌迥异,一位父亲提起“否认亲子关系”的诉讼并提交亲子鉴定申请,要求确认自己与女儿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
据介绍,张某(男)和李某(女)于2014年结婚,之后生育一女。不过因性格不合,两人无法共同生活遂自愿离婚。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张某认为,女儿与自己相貌迥异,心里生了疑惑,便向锦江法院提起“否认亲子关系”诉讼并提交亲子鉴定申请。然而,经鉴定,双方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经法官多次调解,原告张某主动撤回起诉,并承诺将按期支付生活费等费用,担负起父亲的职责。
锦江法院介绍,为修复诉讼可能对未成年子女带来的伤害,法院延伸审判职能,邀请了成都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到法院家事案件专用调解室,共同对张某、李某进行诉后温馨提示,引导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相互配合,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据了解,张某、李某两人表示今后要站在孩子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不能将父母之间的矛盾转嫁到孩子身上,要多给孩子一些温暖和陪伴,为女儿健康成长努力营造友爱的环境。
法官介绍,“亲子关系纠纷”是民法典生效后的新增案由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法官也提醒,无论亲子鉴定结果如何,都会对孩子带来伤害,稚子无辜,要尽量给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不要让成年人的矛盾波及到孩子。
红星新闻记者彭亮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