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一高校老师授课不用普通话?教育厅:他普通话带点口音
近日,一名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一老师讲课使用方言,对教学重视不够。对此,云南省教育厅回复称,该老师是辽宁人,他授课过程中全程使用普通话,所用语言带有一点口音,但不影响课程教授内容表达和与学生沟通交流。
上述网友称,法学院刘老师讲课用方言,不用普通话,并且本人是律师,“重心不在教学”。对于该网友反映的问题,云南省教育厅回复称,2021年9月30日~10月11日期间,云南民族大学教务处(课程教师学生中心)和法学院随机听取了该老师课程,根据听课内容表明,该老师是辽宁人,其授课过程中全程使用普通话,所用语言带有一点口音,但不影响课程教授内容表达和与学生沟通交流。
上述回复称,2021年10月8日,法学院对学校2021-2022学年上学期该老师教授过的所有班级随机抽取了4名学生进行了谈话,该4名学生表示不存在听不懂课程的情况,且表示该老师上课认真负责,喜欢上他的课程。
另据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核实,该老师是兼职律师身份,但未影响正常教学工作。该教师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每学期都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2021年10月11日,据学校调取的该老师2020-2021学年评教数据,学生对其打分平均分为96分(满分100分);校级督导对其评价为备课认真、组织完整、语言规范、表达明确、讲解生动有趣。
学校教务处(课程教师学生中心)相关人员与法学院领导、涉事老师就信访问题进行了座谈,法学院领导及该老师均表示,从教17年来,该老师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对待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承担教学、实习实训、论文指导等任务,且经核实,其从入职以未出现过教学事故。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