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王珞丹被列为被执行人?工作室回应:未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
今(22日)晚,针对王珞丹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一事,王珞丹工作室发声明称,该案件系普通民事纠纷,是豪雅公司因房屋装修存在多处严重质量问题导致房子无法达到验收标准所致,不存在所谓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王珞丹的父亲多次联系豪雅公司协商解决未果且履行了应尽的义务,王珞丹和其家人并未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也并非网传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信息
不过,红星新闻记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搜索发现,王珞丹已经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09605元,立案时间为10月20日。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王珞丹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09605元,关联案件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执行人还包括其父亲王卫星。
王珞丹回应
据一审判决书显示,原告豪雅(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雅公司”)诉称,王珞丹购买的昌平区某别墅进行改造,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许可证的情况下,由其父亲王卫星代表王珞丹将该工程发包给原告,双方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被告未组织验收且拖欠部分工程价款等。
法院查明后判决: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王珞丹、王卫星连带支付原告豪雅公司工程款309605.1元;豪雅公司返还王卫星交付的洽商工程款100000元,并支付王卫星工程修复费用84694.08元等。
天眼查信息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王珞丹在一审判决后上诉,但法院经过审理,维持原判,为终审判决。
责任编辑:祝加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