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老人无理占房多年拒搬法院联动执行5小时拿到房屋钥匙
四川广元市某国营公司的李某某夫妇,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租用公司分配的公房。2011年,两人购买了公司建设的安居房并装修入住。2014年,公司将两人租用的公房卖给公司一名职工张某某。但是,两人以年老体弱为由,拒绝腾退房屋。
2017年,张某某起诉到法院。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李某某夫妇将房屋返还给张某某。然而,在法院多次做工作的情况下,李某某夫妇以长期居住于此,占有该住房合法为由,明确表示拒绝腾房。
今年9月17日,广元市利州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人员及基层组织联动执行,对腾退现场进行监督见证。经过5个小时的工作,张某某成功拿到了住房钥匙。
上世纪80年代,广元某国营公司将一套公房分配给李某某、王某某夫妻居住使用,由二人缴纳租金。1992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二人之子向该公司缴纳以息抵租款2699元,住房仍由二人居住,房屋性质仍为公有。
2011年,该公司进行安居房建设,李某某夫妻购买了安居房一套,并于2012年领取钥匙,办理装修入住,但未按规定退出原住房。
2014年8月,该公司将李某某、王某某居住的原公有住房以8772元的价格,出售给公司职工张某某,并办理了相关产权证书。其后,张某某多次找李某某夫妻要钥匙,但均被二人以年老体弱为由拒绝。
无奈之下,张某某于2017年5月将二人告上法庭。同年9月,利州法院判决李某某、王某某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将其占有的位于利州区东坝某社区的房屋返还给张某某。李某某、王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李某某、王某某仍占有该住房,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3月,利州法院立案执行。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李某某、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二人限期履行义务,将涉案住房腾空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但李某某、王某某以长期居住于此,占有该住房合法为由,明确表示拒绝腾房。
由于二被执行人年事已高,患有多种老年疾病,恐无法承受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带来的身体及精神冲击。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反复做李某某、王某某及其子女的思想工作,一直力求说服二人主动腾退房屋。但时间长达3年之久,二被执行人态度始终不松动,以各种借口继续强占该房屋。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由于迟迟拿不到住房钥匙,长期在外租房,利益受到损害。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利州法院经研究,决定实施强制腾退。
今年9月17日上午9时许,利州法院出动执行干警20人、警车4台,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人员及基层组织联动执行,对腾退现场进行监督见证。
▲法院联动执行现场。
执行人员到达执行现场时,查看被执行人李某某、王某某未在房内,遂通知二人子女到场,通过强制开锁进入涉案住房,并组织相关人员清点登记房内物品,陆续搬至指定地点。
10时许,居于另一处住房的被执行人李某某、王某某闻讯赶来,大声谩骂,意图冲击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员制止。执行干警通知其子女并请当地社区干部分别对二人耐心做劝解说服工作,将二人劝离现场,执行得以继续进行。
▲法院联动执行现场。
截止到当天下午2时左右,历时约5个小时的房屋强制腾退工作结束,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终于拿到了自己住房的钥匙。
朱艳红红星新闻记者汤小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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