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顺丰:拟于9月29日下架“签收确认”增值服务产品
新京报快讯 9月23日,顺丰速运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签收确认”服务整改的声明:
我司对浙江省消保委通报的”签收确认”增值服务相关问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展开自查,落实整改。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1、充分尊重并接受消费者和浙江省消保委的意见,拟于9月29日将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的“签收确认”增值服务产品正式下架。
2、我司将进一步研究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充分倾听消费者意见建议,探索提供更多精细化服务,同时也会加强对新上线服务产品的名称、内容的说明和提示,避免引起用户误解。
3、衷心感谢广大消费者和浙江省消保委的关心与监督,我司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客户体验,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
另据扬子晚报报道:寄件“签收确认”加收1元钱,顺丰被消保委点名“巧立名目”
近日,浙江省消保委发文称: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消费者认为侵害了合法权益。对此,顺丰回应称,这一增值服务是目前快递行业中的通行做法,用户是否选择该服务,对快件正常投递没有影响。不过,记者采访发现,其他快递公司并无这项增值服务。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徐兢
视觉中国
在“顺丰速运+”微信小程序下单寄件后,会弹出“下单成功”页面。在该页面中,有“签收确认”“隐私保护”两个额外可勾选项,其中挂着“推荐”字样的“签收确认”收费1元。
顺丰快递小哥表示:如果勾选了上述选项,产生的额外费用会在快递员取件时收取。
顺丰公司官方网站“增值服务”版块中对“签收确认”服务介绍如下:“‘签收确认’是指快件签收时,需确认收方客户信息或要求收方客户当面签收的一项增值服务,可在收方与寄方起纠纷时,为客户提供签收凭证。”
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该项增值服务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截至9月13日,顺丰控股收盘跌1.37%,最新股价61.85元,市值2818亿元。
消保委:涉嫌巧立名目收费
浙江省消保委认为:顺丰速运推出的“签收确认”增值服务,实则是快递公司应尽的法定义务。顺丰速运擅自把“签收确认”从应尽的法定服务内容中拆分出来,涉嫌巧立名目收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顺丰速运推出此项增值服务,容易使得消费者误以为如不勾选此服务项目,则顺丰速运可不提供“签收确认”服务,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浙江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明确,所有寄递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提供并优化服务,切实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据国务院颁布并于2018年5月1日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顺丰回应:这是行业通行做法
对此,顺丰方面回复媒体称,这种增值服务最先源于珠宝首饰、3C电子以及奢侈品类客户的特殊需求,在常规交付签收之外,此类客户还希望在快件投递时,顺丰能够提供验证6位口令信息或收方身份证号码后6位的增值服务,以确保快件由寄方客户指定的收方签收,避免快件错投或妥投后的交易纠纷。
比如,在奢侈品客户发出的快件中,经常遇到收件客户向快递员表示自己正在外地出差,委托单位同事收件或要求放在前台。当意外发生时,收方客户可能无法准确回忆委托过程或是否委托过,而口令签收的密码必须由收方客户转发委托人方可投递交付,因而可以有效避免此类纠纷场景。
对这1元的增值服务,消费者态度不一。消费者王女士认为,快递千元以上的贵重物品时需要这项增值服务,多花1元也不多,感觉更安心了。也有消费者认为这属于鸡肋,“贵重物品我一般都选择到付。”
顺丰方面还解释称,这一增值服务也是目前快递行业中的通行做法。
不过,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中通快递了解到,并没有“签收确认”的增值服务,增值服务包括安全号码、代收货款等内容。韵达的增值服务则是隐私面单和代收货款等。其他快递公司的增值服务有上楼服务、回单服务等。
快递专家赵小敏认为,如今快递价格和快件量两极分化越来越明显,低价已经无法支撑快递服务高质量发展,加之保障快递员劳动权益等大趋势,快递企业将寻找更多细分服务来满足用户更多的场景需求,从而提升服务质量。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