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3岁女孩被父母锁车内身亡律师:父母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来源:正观新闻
9月21日,中秋佳节。这天,本应该是一家团圆的日子,但对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塘尾村的一对夫妻来说,却在这天,永远失去了自己3岁的女儿。
3岁女孩被锁车内身亡公安机关已介入
9月23日,据广东台触电新闻报道,中秋节当天,深圳一对父母因打牌,将3岁女童忘在车内。女童哥哥发现妹妹不见后到处寻找,下午4点多,父母才想起女童还在车上。
事故发生后,该女童由120急救人员送往宝安区沙井人民医院抢救。9月22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该院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孩子送到医院时,已经没有生命体征,呼吸和心跳都没有了,但医院仍然做了人道主义抢救。
9月23日下午,正观新闻记者联系到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吴某向正观新闻记者证实,确有此事,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但具体的细节还需要等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孩子为什么被关?被关了多久?我们目前也还不太清楚。”
律师:女童父母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9月23日上午,正观新闻记者联系到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律师王建,就本事件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咨询。
王建告诉正观新闻记者,女童的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义务保证孩子的安全。本案中,女童的父母明知道将小孩独自一人放在车内,可能会导致小孩窒息身亡这个后果的发生,却没有去避免,因此,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女童父母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父母将幼儿遗忘在车内死亡,肯定是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实践中鉴于父母和死亡幼儿的特殊关系,追究的很少,甚至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据王建介绍,近年来由于父母过失导致孩子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案件屡见不鲜,但实际追究父母刑事责任的案件却不多见。“很多时候,考虑到小孩死亡,本身父母就很伤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的其他亲属不报案,那么公安机关可能不会去主动立案侦查。”
“儿童不只是父母的孩子,更是我们国家的公民,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为了避免这种事件再次发生,王建呼吁,首先父母应当尽到监护人的责任,提高安全意识,不将孩子单独放在车内;其次对于公安机关,应该严格履职,一旦发生命案,特别是非自然死亡的案件,不管是否报案,公安机关原则上都应介入,查清楚后依法追究责任。“公安部也对此作了规定,要求对于非自然死亡案件要限期查明原因。”(正观新闻记者孙珂)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