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救争吵坠河情侣身亡,两名大学生被四川省政府评定为烈士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何鑫、罗东来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川府函〔2021〕183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何鑫、罗东来为烈士的请示》(广府〔2021〕4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何鑫,男,汉族,1999年6月出生,剑阁县人,生前系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罗东来,男,汉族,1999年4月出生,剑阁县人,生前系新疆财经大学学生。2020年3月12日,何鑫、罗东来在剑阁县下寺镇清江河勇救不慎落水的梁某某、王某某,不幸溺水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718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何鑫、罗东来同志为烈士。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6日
来源:川观新闻客户端
此前报道
原标题:情侣争吵男子坠河,5名大学生手拉手救人2人不慎落水身亡……
这个春天,四川剑阁县的大三学生罗东来和何鑫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1岁。
3月12日晚,罗东来和何鑫以及另外三名同学在剑阁县清江河河堤边散步时,听到有人落水的呼救声,迅速跑到现场,5人手拉手组成人梯进行施救,站在河堤斜坡上的罗东来和何鑫,在施救过程中也不幸落水。
事发后,公安、消防以及附近群众迅速救援,遗憾的是,罗文东和何鑫被救上岸后,经现场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两人已无生命特征。
14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四川剑阁县拟对何鑫、罗东来等5人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此前报道:男子与女友争吵不慎坠河,两大学生路过施救不幸落水身亡
手拉手救人的5名大学生手拉手救人的5名大学生
他俩站斜坡上
和同学手拉手救人落水
3月12日晚10时40分左右,罗东来、何鑫以及另外三名同学,在剑阁县剑门花园小区外的清江河堤边散步,突然听到有人喊“救命”,于是立即跑到现场。
3月14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河堤上有一个护栏,经步行34步的石梯下到一个二级平台,该平台外有一个2米高左右的小斜坡,下面就是清江河。
20岁的王一帆是当时参与救援的学生之一,和何鑫均是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他介绍,罗东来是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大三学生,他们和另外两名参与救援的罗清扬、杨珂焓是高中同学,罗清扬就读于四川铁道职业学院,杨珂焓就读于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听到呼救声后,罗东来、何鑫跑在最前面,我们三人紧跟在后面。到现场后,我们翻过河堤的护栏,沿着河堤上的石梯跑向落水者附近的二级河堤处,看到两米高左右斜坡下的河水中,两名落水者趴在斜坡边,身体沉入水中。”王一帆介绍,由于没有救援设备,又要紧急救援,他们5名同学决定用手拉手的方式组织救援。
随后,何鑫脱下外衣,丢在地上,第一个站在斜坡上靠水的一边,罗东来也赶紧用右手紧紧握住何鑫的右手,站在了斜坡上,王一帆、罗清扬、杨珂焓也同样各自抓住右手,组成“生命人梯”,缓缓地向落水者挪动。
终于,何鑫伸出的左手拉住了一名落水者的右手,就在大家一起使劲往上拉的时候,何鑫、罗东来突然掉入水中。
“他们两人都不会游泳,落水后就在水中不停挣扎。”一名同学说。
另外三名同学见状,罗清扬脱掉自己的外套,并拿上何鑫脱下的外套,两件衣服绑在一起,将一端扔进水里救罗文东和何鑫,但由于衣服绑成的“绳子”太短,罗东来与何鑫并没有拉住。由于何鑫、罗东来均不会游泳,在扑腾中渐渐远离岸边,并沉入河中。
事发现场的救援事发现场的救援
附近群众赶来
两落水者获救,他们不幸身亡
“老板,有没有绳子?有人落水了。”12日晚11时左右,在事发附近开火锅店的老板吴先生正在打扫卫生,一名女士跑来紧急求助。
14日,吴先生回想起当时的救援,心中仍感悲痛。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接到女士的求助后,他一下拔掉了煤气罐的气管子,然后就往屋外跑,这时,隔壁店的老板见状,也一同前往河边救援。
“我们到河堤边时,水里有4个人,岸上还有几名小伙子,说同学救人也掉进水里了,我们急忙把气管子丢进水里,最近的一人拉住了管子,我们合力将他拉上来后,又将气管子扔进水里。这时,另外一人拉住了气管子,但他已经没有什么力气,我们就让他把管子缠在手上,然后将他拉了上来。”说到这里,吴先生的声音有些哽咽,“可是,当我们再准备救援时,发现另外两人似乎已经沉到水下了。”
李先生也是附近一家店铺的老板,他回忆,当时大概11点,听到有人落水后,他也拿了一根大概4米长的气管子跑到现场,这时已经有一人被救起,他和其他群众一起,救起了第二人。
剑阁县公安局下寺派出所副所长刘通介绍,他们当天晚上10点55分接到报警,11点就到达现场,发现群众已经救起一人,他们随即和群众一起又救起一人。随后,消防赶到现场,20分钟后,何鑫被打捞上岸,一个多小时后,救援人员用蛙人将罗东来打捞上岸。
据剑阁警方通报,救人的罗东来和何鑫被救上岸后,经现场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两人已无生命体征。最先落水的梁某某、王某某暂无生命危险。
14日,吴先生回想起整个救援,心中充满了遗憾。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晚,他和妻子一直没睡着觉,对两名英勇救人不幸身亡的大学生深感遗憾。13日,他还专门到殡仪馆看望了两名大学生的家属。
14日,事发现场还留下悼念的菊花14日,事发现场还留下悼念的菊花
落水男子酒后呕吐坠河
之前曾与怀孕女友争吵
14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来到事发现场,河堤边还有燃尽的香灰,不远处还有几束菊花,祭奠不幸逝去的罗文东和何鑫。路过的群众,大多都会谈起两人英勇救人的事迹。
剑阁警方通报显示,3月12日22时40分左右,在剑阁县下寺镇剑门花园小区外,梁某某与女友马某发生争吵,梁某某从河堤上不慎坠落到清江河中,同行朋友王某某立即施救,并向路人呼救。在此路过的罗某某(男,21岁,大三学生)、何某(男,21岁,大三学生)等5人听到呼救声后,跑到河边救人,在施救过程中,罗某某、何某二人落水。
据王一帆介绍,事发当晚,他和何鑫、罗东来、杨珂焓、罗清扬相约到位于剑阁县下寺镇剑门花园小区附近的一家自助火锅店聚餐,这是他们寒假第一次相聚。他们五人都是高中同学,也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每逢节假日,他们都会相聚在一起。
当晚7时许,5人相继来到火锅店,选了靠里面一桌落座。这时,与他们一桌相隔的另外一桌,坐着三四人,已快结束用餐,一男子和女子传来争吵声。5人认为是情侣之间的打闹,并没在意。
对于梁某某和女友马某的争吵,吴先生和附近店铺的老板也听到过。吴先生介绍,当晚,梁某某和两个朋友在他店中吃火锅,马某进来几分钟,和梁某某发生了争吵,并摔了梁某某的打火机和一个啤酒瓶。“他们没吃什么,根据买单记录共消费160元,不到8点就离开了。”吴先生说,后来,他也听到他们在河堤边争吵。
14日下午,剑阁县公安局下寺派出所副所长刘通介绍,根据警方初步调查,梁某某和马某在农村办了结婚酒席,但并没有领取结婚证,马某目前怀有4个月身孕。当晚,两人和朋友一起吃饭后发生争吵,梁某某在吃饭时喝了酒,发生争吵后在马某肚子上踢了一脚,马某感到肚子痛,同行的朋友王某某去公路上拦车准备送医。这时,梁某某因为喝酒后想吐,就翻过护栏,他以为护栏外也是平台,结果坠入河中。梁某某本来会游泳,落水后想自己爬上来,但因斜坡较滑,就喊“救命”,马某听到后就让王某某去施救。王某某到达河堤边时,将自己的手伸出去拉梁某某,结果王某某也被拉下了河。
刘通表示,罗东来、何鑫和同学听到呼救声后,跑到河边救人,两人不幸在施救过程中落水身亡。红星新闻记者获悉,目前,获救的梁某某、王某某已经出院。
出事头一天他给妈妈做饭
称“要让妈妈吃一惊”
“接到这个消息时,我真的很震惊。”作为何鑫、罗东来曾经的班主任,剑门关中学的张在雄老师一脸悲泣,“有这样的学生,我感到自豪!”
张在雄介绍,何鑫喜欢打篮球,高二分科到了别的班。罗东来高中三年就当了三年的班长。
“罗东来的集体意识特别强,有同学病了,都是他和我一起送到医院检查。他还特别喜欢足球,高二我们班获得足球比赛冠军,他还获得了最佳射手。”张在雄说。
“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罗东来现在的班主任、新疆财经大学老师娄伟介绍,“11日中午,他看到罗东来还在微信朋友圈晒做饭的视频,说他在给妈妈做饭,让妈妈回家‘吃一惊’。我喊他别忘了网课,别忘了到时签到,他说不会忘,肯定会好好学的。”
娄老师介绍,罗东来一到学校,就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还被选为班上的心理委员,“他是我们学校的骄傲!”
舍己救人
当地拟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
据了解,3月12日当晚,剑阁县政法委相关人员就赶到了救援现场,并协同剑阁县公安局对事件进行调查,第二天,剑阁县领导对遇难者父母进行了慰问。
14日晚,据剑阁县政法委消息,经调查核实和剑阁县见义勇为部门联席会议审议,并报剑阁县政府同意,拟对何鑫、罗东来等5人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在《关于授予何鑫、罗东来等5位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的公示中》写到:2020年3月12日晚10点30分许,何鑫、罗东来、王一帆、杨珂焓、罗清扬五位在读大学生在剑阁县下寺镇剑门花园小区清江河边散步时,听到河里有人掉水呼叫“救命”,五人随即冲到河边,手拉手排成人梯,对落水的梁某某、王某某施救。其中何鑫、罗东来主动站到了接近水面最危险的河堤斜坡处,在施救过程中二人掉入水中,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何鑫、罗东来在本身不识水性的情况下,仍不顾个人安危,冒着生命危险,舍已救人的光荣事迹,在广大群众中引发强烈反响,是社会正能量的典型代表,这种精神应予弘扬。
干部群众如对主要事实或对授予荣誉称号有不同意见,请于15个工作日内(2020年3月14日至3月29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中共剑阁县委政法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汤小均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