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运输公司外包业务后“一包了之”,两地检察机关跨省协作
9月13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家注册地在无锡惠山区的运输公司,通过长三角异地检察协作开展企业合规工作。
这家公司有什么问题?两家检察机关为何跨省协作?
9月1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金山区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受理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为某运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核实该公司旗下6辆承运车运输超限物品的许可证情况,未督促车辆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导致在运营过程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检察官经调查发现,涉案公司自有车辆相对较少,在运输任务繁重的情况下,长期需要合作单位的外来车辆,部分通过承运平台或者微信朋友圈寻找外部车辆。该公司在将部分运输业务外包之后存在“一包了之”的现象,没有尽到作为发包方应尽的审慎义务,对驾驶员的资质审核不严,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缺失,缺乏有效的跟进与监管。
“作为一家具有大型物件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应当知道大型物件的运输不同于普通物件运输,对于车辆、驾驶员的要求更高,而以外来车辆、外来驾驶员代替本公司内部车辆、驾驶员承运大型物件运输任务,势必增加了不确定的安全风险。”金山区检察院检察官施翀表示。
该企业及管理人员存在合同分包后监管缺失、安全管理意识不强、合规经营管理制度空缺等刑事犯罪风险点,安全隐患极大,金山区检察院遂联合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异地检察协作。
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自查、整改生产经营过程中不规范事项,符合企业合规适用条件。目前,两地检察院已联合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书》;同时,第三方组织成员对涉案企业的合规计划和整改项目进行了指导。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