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评论丨“签收确认”加收1元,顺丰不能自己说了算
“通行做法”未必都是合法合规的。
浙江省消保委近日发文称,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1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这种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尽管“签收确认”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是很高,且回应称,这一增值服务是目前快递行业中的通行做法,用户是否选择该服务,对快件正常投递没有影响。还说,这种增值服务最先源于珠宝首饰、3C电子以及奢侈品类客户的特殊需求,为的就是避免快件错投或妥投后的交易纠纷。
笔者对此不敢苟同,少数客户对贵重物品投递有特殊需求可以理解,但非乱收费理由。因为:
其一,应明白所谓的“通行做法”未必都是合法合规的做法。如车辆年检与违章处理“捆绑”的通行做法,就饱受争议,且因市民起诉多次被当地人民法院判为违规。更有不少全国人大代表针对这种备受争议的“捆绑式”机动车年检的做法,提出过“叫停”建议。
其二,在快递业未兴起的时候,过去到邮政寄挂号信、包裹时均有签收环节,但并没有另外加收费用。2018年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也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当面验收”的意思已包括“签收确认”服务。
正如浙江省消保委所认为,顺丰速运推出的“签收确认”增值服务,实则是快递公司应尽的法定义务。顺丰速运擅自把“签收确认”从应尽的法定服务内容中拆分出来,涉嫌巧立名目收费,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如今收快递已如同“柴米油盐酱醋茶”,成为百姓现代生活“新开门诸事”之一,更不能忽视百姓的诉求。对此,期待监管部门能进一步回应消费者诉求,对“签收确认加一元钱”给出一个明确说法。即便明确是合法收费,也应给出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不应是顺丰公司自己单独说了算。
作者刘纯银
此前报道:
寄件选“签收确认”加一元钱?顺丰速运多收费被质疑(北京青年报)
近日,浙江省消保委发文称,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该项增值服务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对此,顺丰回应称,这一增值服务是目前快递行业中的通行做法,用户是否选择该服务,对快件正常投递没有影响。
北京青年报记者体验“顺丰速运+”微信小程序时发现,在填写完收寄地址完成下单后,会弹出“下单成功”页面。在该页面中,有“签收确认”“隐私保护”两个额外可勾选项,其中挂着“推荐”字样的“签收确认”收费1元。顺丰一位收件员表示,如果勾选了上述选项,产生的额外费用会在快递员取件时收取。
那么顺丰这一收费业务是否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呢?顺丰公司官方网站“增值服务”版块中对“签收确认”服务介绍如下:“‘签收确认’是指快件签收时,需确认收方客户信息或要求收方客户当面签收的一项增值服务,可在收方与寄方起纠纷时,为客户提供签收凭证。”
国内大陆互寄,顺丰通过微信或手机短信推送收方客户6位签收码,派件环节需收方客户出示签收码核对身份信息。
浙江省消保委认为:顺丰速运推出的“签收确认”增值服务,实则是快递公司应尽的法定义务。顺丰速运擅自把“签收确认”从应尽的法定服务内容中拆分出来,涉嫌巧立名目收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顺丰速运推出此项增值服务,容易使得消费者误以为如不勾选此服务项目,则顺丰速运可不提供“签收确认”服务,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浙江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明确,所有寄递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提供并优化服务,切实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对此,顺丰方面回复北青报记者称,这种增值服务最先源于珠宝首饰、3C电子以及奢侈品类客户的特殊需求,在常规交付签收之外,此类客户还希望在快件投递时,顺丰能够提供验证6位口令信息或收方身份证号码后6位的增值服务,以确保快件由寄方客户指定的收方签收,避免快件错投或妥投后的交易纠纷。比如,在奢侈品客户发出的快件中,经常遇到收件客户向快递员表示自己正在外地出差,委托单位同事收件或要求放在前台。当意外发生时,收方客户可能无法准确回忆委托过程或是否委托过,而口令签收的密码必须由收方客户转发委托人方可投递交付,因而可以有效避免此类纠纷场景。
顺丰方面进一步解释称,这一增值服务也是目前快递行业中的通行做法。
文/本报记者张鑫
微博相关热议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