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歌手搬家,搬家公司坐地起价从1500元涨到1.8万!道歉退款被拒,法院判决:有期徒刑
对于现代“打工人”来说,换工作换城市换房子,搬家成了家常便饭。以至于每次搬家时,看着乱七八糟的环境,无疑是对心灵、体力和承受力的暴击。
万一再碰上个不省心的搬家公司,简直是要豁出去半条命了。
去年,歌手、作家吴虹飞就遇上了这样的糟心事,她雇佣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搬家后,被要求给付事先未被告知的费用,账单总额高达1.8万余元。
于是,吴虹飞将这家公司告上了法庭。昨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此案。
犯强迫交易罪,北京一搬家公司6人获刑
据@京法网事消息,8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一审宣判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告人赵某强、徐某江等人犯强迫交易罪一案。
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强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公司员工徐某江等5人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均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间,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为攫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通过电话与客户约定较低搬运费用,诱使客户使用该公司提供的搬家服务,后指使担任车组长的被告人徐某江、文某强、豆某丰、豆某飞、任某红等人在搬运服务过程中,单方提高搬运费用,并以停止搬运、拒不离开、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客户支付较高服务费用,犯罪事实达43起,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害了被害人的交易自由,属于以威胁方法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被告人赵某强作为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策划实施强迫交易行为,系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直接参与实施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强迫交易行为,系直接责任人员,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告人赵某强、徐某江等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鉴于被告人赵某强当庭认罪认罚,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系从犯,且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故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某强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减轻处罚。
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1500元搬家费变18000元
据新京报去年报道,吴虹飞回忆,她在某搜索引擎上搜“北京搬家公司哪家最好”,搜索结果第一名为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下称“四方兄弟公司”)。点进该公司官网后,吴虹飞拨打了网站上的联系电话。
电话中,四方兄弟公司工作人员称,使用一辆车收费300元,10公里外每公里增加6元;从小区门口到家中有200米需步行,收取200元;此外,不收取拆卸家具费用。
双方除在电话中口头约定外,还对收费信息做了微信确认。
吴虹飞称,自己搬家的距离约30公里,使用了两辆车、6名搬家工人。按约定,各项费用加起来应为1500元至2000元,但7月25日搬家当晚,四方兄弟公司出具的账单总价达到1.8万余元。
账单显示,搬家费主要包括人工费、车辆使用费两部分。前者按照6个人每人工作7小时计算,费用1.46万元。但在此前的电话、微信协议中,搬家公司均未提及这项费用,也未提供价目表。
对于车辆使用时间,吴虹飞也提出了异议。她说,四方兄弟公司应在当天上午11点半到达,但一辆车迟到了2.5小时,另一辆车迟到了5小时,且搬家公司未解释原因。
为此,吴虹飞未按照账单付款并提出质疑,双方僵持两小时。吴虹飞说,当晚,警方及小区物业赶到家中调解,经协商,自己付给四方兄弟公司4000元。
2020年。7月25日晚,吴虹飞在微博上曝光了此事;3天后,四方兄弟公司为此出具了《道歉书》。四方兄弟公司确认了此次事件的主要事实,并向吴虹飞“严肃道歉”。此外,公司拟退还搬运费1000元、心理咨询费2000元,但吴虹飞拒绝接受退款。
2020年8月18日,北京朝阳警方发布通报称,近日接到群众报警,四方公司在接单前宣称价格低廉,且无其他附加费用,后以抓紧搬家为由,催促客户签订隐含额外费用条款的合同。在搬运过程中,搬运人员坐地起价,以合同规定为由,额外索要高额的人工费用,同时进行言语威胁,称不给钱就不走,赖在客户家中。接报后,警方迅速开展工作,通过对该公司以往服务对象的大量回访取证,逐步摸清了其涉嫌强迫交易的作案方式,将以赵某强(男,24岁)为首的团伙成员一举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
四方兄弟公司曾被罚款100万元
启信宝显示,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地址为朝阳区朝阳北路甲27号,法定代表人赵振强。
去年8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向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京朝市监价罚字〔2020〕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四方兄弟公司执行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并申请执行加处罚款50万元,共计100万元。
法院行政裁决书中提及的案情与吴虹飞和四方兄弟公司的纠纷极其相似。
行政裁决书表示:四方兄弟公司对微信里消费者提到的搬家价格未予否认,也无其他说明。2020年7月25日,四方兄弟公司在为消费者搬家的全过程中,现场亦未明确完整告知消费者搬家收费价格。2020年7月25日搬家结束后,四方兄弟公司向消费者索要搬家费18000元,消费者不予认可,经报警和物业协调,消费者支付四方兄弟公司搬家费4000元。2020年7月27日,四方兄弟公司员工赵振强通过微信将加盖公章和由赵振强和赵某某两人签字的道歉信传给消费者,四方兄弟公司在道歉信中写道“没有提每人每小时三百元的人工费用,更没有出示价目表……”等内容。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四方兄弟公司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等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标价,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和罚款50万元的处罚;对其虚假广告行为作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和罚款30万元的处罚,针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关于价格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现朝阳区市监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并申请执行加处罚款50万元,共计100万元。
法院裁判结果为,准予强制执行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及加处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内容。除此之外,2021年7月,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此前,2019年该公司还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为经营异常。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