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评丨吴亦凡被刑拘,不能让“失格偶像”把粉丝带进沟里
一旦最终强奸罪坐实,这就不仅仅是“失德艺人”的问题,而是当事人丧失了对法律的最起码的敬畏,乃至丧失人性。其爆发出的震撼力和反思度,可能都超过以往的娱乐八卦。
7月31日晚,@平安北京朝阳通报,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吴亦凡被刑拘的消息一出,各大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的热搜迅速爆至暗红色,足见公众之关注,舆论反响之强烈。随后,中央政法委官方新闻网站官方微博@中国长安网也表示:在中国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疑似都美竹姐姐也发声:“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我们受到的一切不公都将化为动力感谢。”
是的,刑拘一出,这个严肃的、实实在在的、轻易不会做出的司法举动,让人们对吴亦凡这一事件,又有了全新的想象。
当一切都显得一地鸡毛的时候,当愤怒和口水交织不清的时候,当那些疑问像一只老鹰久久盘桓在海面,却始终无法找到落脚点的时候,司法机关终于通过强有力的介入,给出了明确方向。这是我们最期待看到的,也是在类似的舆论场景中,最应该显现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强奸罪最终坐实,甚至还有着某些从重情节的话,那就是一个曾经无比光鲜的公众人物,要老老实实在里面待多久的问题。法律面前,没有明星和普通人之分,该是什么罪就是什么罪,只要在中国的土地上有犯罪行为,就必须受到中国法律的制裁。一旦司法机关最终查实,事实面前,容不得遮掩和狡辩。我们的社会,也容不得失格“偶像”把粉丝的价值观带进沟里。
当然,鉴于当事人作为当红明星的特殊身份,此事件的现实意义,又多了一层公共性和警示性。
早在7月19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官方微博就表示:演艺人员如若触犯法律自有法律严惩;在不触碰法律底线的基础上,如若违背公序良俗并造成恶劣影响,行业自律惩戒也绝不会手软。如果都已经到了触犯刑法的地步,也显然早已击破了公序良俗的底线。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也完全可以基于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判结论,依据行业规定,对其作出限制性处罚。
一旦最终强奸罪坐实,这就不仅仅是“失德艺人”的问题,而是当事人丧失了对法律的最起码的敬畏,乃至丧失人性。其爆发出的震撼力和反思度,可能都超过以往的娱乐八卦。
以前,针对娱乐圈,常有一句调侃语:贵圈真乱。如今,结合前段时间都美竹和其他人或实名或匿名的举报,娱乐圈的有些人、有些行为,或许超出了人们对娱乐圈幽暗面所有简单、善良的想象。
这次事件,其实也在提醒一些疯狂粉丝,青春可以是热烈的,但是情感一定不能是盲目的。不过分迷恋、崇拜一个聚光灯下的人,不是外界对个人的要求,而是个人保护自己的一道清醒剂。
吴亦凡名字中有个“凡”,但是这次事件已然十分、非常、极其不平凡,值得我们在法律的指引下严肃检视。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与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