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登封男童武校身亡案”续:涉事教练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
“7岁男童程某博在河南省登封市一家武校身亡”一事有了新进展。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7月13日从程某博父亲处获悉,涉事武校教练桑某明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一案,已由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程某博父亲提供的《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以下简称起诉书)显示,2019年10月8日下午,被告人桑某明在登封市区少室路北段嵩山村天辰俱乐部内,对违规组织招收的被害人程某博等5名未成年人进行武术训练,明知程某博对训练有抵触情绪,仍使用木尺进行惩戒,后要求程某博继续训练。
在训练过程中,(桑某明)未尽到注意义务,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致使程某博完成具有危险性的“平蹬”动作后倒地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程某博系头部受到外力作用引起硬膜下血肿死亡。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桑某明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10月,时年7岁的程某博在登封市一武校学武期间突然晕倒,送医后死亡。涉事教练被登封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14天,罚款500元。程某博家属认为程某博被诊断头部受伤,疑似被殴打所致,不服该处罚决定,遂将登封市公安局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安局撤销行政处罚,坚持刑事控告。
2020年3月16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支持了程某博家属的诉请,撤销了此前警方对涉案教练桑某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前述新密市检察院《起诉书》称,桑某明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于2020年6月10日被登封市公安局监视居住,于2020年8月13日被登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经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8月28日被登封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起诉书》称,该案由登封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桑某明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21年5月20日向登封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期间,登封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1月27日、2021年1月31日退回登封市公安局补充侦查,登封市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月16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2021年5月20日经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向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