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父母开舞蹈学校致女童瘫痪,“谋女郎”刘浩存也翻车了?
近日,新一任“谋女郎”刘浩存被爆出其父母早年开办的舞蹈学校疑因不正当的教学,导致一名女童下肢瘫痪终身残疾,而受害者一直到事发6年后,才在法院执行下拿到了赔偿款,该事件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据潇湘晨报13日报道,受害女孩婷婷的父亲证实舞蹈培训班的经营者确系刘浩存的父母,目前女童仍然是瘫痪状态,每天只能上半天学,由其母亲来回接送。
婷婷图自潇湘晨报
刘浩存作为张艺谋导演的新任“谋女郎”一直备受关注,尽管刚出道没几年,就已经是《一秒钟》《送你一朵小红花》《悬崖之上》等电影的主角,她的库存中还有一部由老谋子指导的电影。
眼见星路一片坦荡,然而近日刘浩存却被爆出,其父母开办的舞蹈训练班疑因不正当教导,在2012年导致一名6岁女童婷婷下肢瘫痪。
根据法院的裁判文书显示,2012年10月12日,时年6岁的婷婷在位于吉林辉南县的新东晓舞蹈艺术学校学习舞蹈。她在做“下腰”动作时摔倒,后出现腿麻、腰痛症状。当日,婷婷到辉南县康达医院就诊,此后辗转多家医院救治,诊断为脊髓损伤、无骨折脊髓脱位损伤、双下肢完全瘫。经鉴定,婷婷的损伤情况已构成一级伤残,已构成完全护理依赖,终身需依赖他人护理。事后,婷婷的父母将新东晓舞蹈艺术学校的经营者吕某娟和刘某光诉至辉南县人民法院,索赔215.9万余元。
潇湘晨报证实文书中的吕某娟和刘某光正是刘浩存的父母,并且发现两人除了是涉事舞蹈学校的经营者以外,当时刘某光还是辉南县畜牧局的科员,吕某娟是辉南县第五中学的教师。但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此外,一审时吕某娟和刘某光还辩称,刘某光是该学校原负责人,吕某娟是舞蹈教师,教学属于职务行为,二人均不应成为本案适格被告。而新东晓舞蹈艺术学校是在辉南县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所以该学校应为本案适格被告。他们认为,事发当日二人无任何过错,处理措施得当,在教学过程中及意外事故发生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二人主观上也没有过错,相关的舞蹈国家教科书及医学教材均没有“下腰会出现脊髓损伤”的记载,所以对婷婷受损害的后果根本无法预见。
一审法院认定,吕某娟和刘某光作为艺术学校的经营者和实际出资人,在教授婷婷舞蹈时,应当知道婷婷作为幼儿的生理特点和相关动作可能存在损害风险,但其在训练“下腰”时,对上述动作可能造成10岁以下儿童脊椎损伤的危险性缺乏估计或估计不足,没有采取预防和避免损害发生的相应措施,导致婷婷训练时受伤。吕某娟和刘某光未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法定义务,存在过错,对婷婷的损害应承担70%责任。一审判决两人赔偿婷婷医药费等101.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共计106.7万元。
此后,刘浩存父母曾提起上诉,称婷婷是脊髓损伤,并未进行手术治疗,现病情已经稳定,处于康复治疗阶段,所以并不属于危重病人,不存在咀嚼和营养吸收障碍,也不是植物人状态,原审保护婷婷高达近40万元的营养费数额过高,此后被两次驳回再审申请。
为了治好婷婷,其家人在婷婷无法痊愈的情况下为求一丝治愈希望四处问医,从吉林到北京。但婷婷父母的求医行为,被吕某娟和刘某光认定为恶意扩大损失。不过法院认为费用花销符合客观情理。
一份公开的结案通知书显示,刘浩存父母与婷婷于2012发生的纠纷,一直到2018年,经过法院的执行后,婷婷一家才拿到赔偿款。通知书显示,此案由婷婷提出申请后于2018年12月25日执行完毕。而这一年,正是刘浩存被张艺谋确定为电影《一秒钟》女主角的时候。
婷婷的父亲透露,目前女儿还是瘫痪状态,但每天都会上学,由其母亲送去学校后再在中午接回,不过他未对赔偿一事进行回应。一名曾协助过婷婷的慈善组织工作人员表示,婷婷的母亲从事保险行业,因此每天工作时间比较灵活,可以陪伴女儿。婷婷性格开朗,聪明好学,学习成绩也不错。
事件曝光引发网友热议后,刘浩存的微博评论区被大量网友评论占满,要求其对这一事件作出回应。但截至发稿前,刘浩存及其工作室均未就此事发声。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