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快评丨未签劳动合同上班摔伤,乐见法院“确认劳动关系”
法院的判决,不仅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也是一次强有力的以案释法。
最近,一起平台送菜员的涉法纠纷引发关注。2019年11月,正在找工作的张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名中介人员,被推荐到一家网络买菜平台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的站点上班。经该站点站长面试后,张华从当月9日起至该站点使用电动车从事菜品订单的配送工作。可是仅仅两天后的晚上,张华骑电动车在送完一趟订单的返回途中摔倒受伤。
为了明确劳动关系,以便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张华先后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确认某人力资源公司、某服务外包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未能获得支持。张华后来将某服务外包公司诉至吴中法院,同时将人力资源公司和买菜平台的开发运作方某网络科技公司列为第三人。最终,法院认定事实上张华系被派遣劳动者,服务外包公司系派遣单位即张华的用人单位。
平心而论,回应平台送菜员张华的诉求,是有点“棘手”。工作时间太短,未签订劳动合同,网络买菜平台站点也只有平台海报,并未挂有公司的牌子,而他入职时也只是和中介人员联系,所以不清楚这事应该找谁,也的确情有可原。不过,这些“难点”并不意味着,送菜小哥连个靠谱的“东家”也确定不了,到头来因工受伤,却还享受不了工伤保险待遇。
工作时间短,未签订劳动合同,固然是“先天不足”,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却是存在的,且张华也履行了劳动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早就写进了宪法。《劳动法》也进一步明确,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等等。这些法定的劳动者权利,需要照进现实,给人温暖。
对于送菜小哥张华来说,真实遇到的“绊脚石”却并不少。比如,服务外包公司与网络科技公司方面签订的合同,白纸黑字写着《服务承揽合同》,并不是劳务派遣协议;服务外包公司与送菜小哥之间,只是签订约定了合作关系的岗位协议,并不是货真价实的劳动合同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关系成为“合作关系”,劳务派遣关系变得“云遮雾绕”,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护。
所幸的是,当地法院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跳出了“迷魂阵”:从内容上判定《服务承揽合同》的实质,类似于劳务派遣协议;从资金往来中判定,服务外包公司向张华转账的款项符合工资特征,进而将其定性成为用人单位;从工作特点上判定,平台站点符合用工单位的特征……这些司法实践中“闪光操作”,值得为其他法院所借鉴和参考。
如今,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勃兴,网约车、外卖送餐、网约家政服务等各种“网络平台用工”新业态层出不穷,这些新鲜事物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引发了纠纷。不排除一些别有用心的商家或个人,采取轻资产运营,降低劳动用工的风险和成本,而一旦出现工伤或者其他意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难以得到保护。
上述法院的判决,不仅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也是一次强有力的以案释法。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法律应对经济新业态作出新规范,秉持劳动保护立法精神,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如此,经济新业态才能走得更远,走得更稳。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柳宇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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